村民占据河道 修旅游“乐园”水利部门认定违规,村民表示将自行拆除
图为现场。
今报记者黄必成 文/图
近日,有网帖曝料称,在来宾市饮用水备用水源的北之江河段(当地人称清水河),有人在岸上建起了一栋近平米的两层建筑。建房的人还占据河道,用混凝土在岸边修了一段堤岸,并修建一条水泥路伸入河中央,总长度达数百米。昨日,记者到现场采访得知,这是当地村民黄某在自家自留地上建房,是为了打造旅游“乐园”。在水利部门的执法干预下,黄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打算这两天就请来勾机拆除堤岸和水泥路。
河边大兴土木
昨日上午,记者在现场发现,网曝“大兴土木”的地点位于兴宾区桥巩镇高槐村下料屯的清水河段,旁边是正在翻修的来宾至良塘乡的县道。
现场的建设规模着实让人吃惊:位于岸上的两层水泥楼房已建到顶层,楼房门口修了一段台阶通往清水河。楼房门口左侧,是一条长约米的混凝土堤岸;楼房门口右侧,是一条长约米的水泥路,一直修到河中央,将河中央突起的河床连接起来,像是一段亲水平台。
记者询问正在楼房顶层修建矮墙的两名工人,房主是谁,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两名工人不愿透露情况,他们称自己只是被人叫来修建房顶的矮墙,才做了3天工。
河对岸上料屯的村民说,两三个月前,他们发现有人在这里起了房子,并修建了堤岸和水泥路。大家一直在传,有大老板在这里投资搞农家乐项目。至于是哪里来的大老板,他们作为隔壁村的村民并不清楚。
水利部门认定违规
记者在现场打电话联系了兴宾区水利局局长黄景宏。黄说,这是下料屯村民黄某在清水河岸上的自留地所起的房子,用混凝土在岸边修建堤岸并修建水泥路到河中央的行为是违规的。
黄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道路等。违反了该规定,河道主管机关可以对其进行经济罚款。
几个月前,兴宾区水利局发现黄某的行为后,立即派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制止,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黄某自行拆除违规修建的堤岸和水泥路。逾期不拆除的,水利部门将向来宾市城管局申请,由该局出面强制拆除。事后,水利局已向城管局打了书面报告。
房主原打算造“乐园”
当日中午,记者在下料屯黄某家见到了黄某。黄某说,这块自留地原本是他家祖屋所在地。年以前,他和家人一直就住在那里。后来,来宾至良塘的县道修建经过祖屋旁,一家人才回到屯里建房。这几年,他到外地做生意有了点经济实力。回到老家后,觉得祖屋原址靠近河边环境好,就想在此重新建房,并利用旁边几十亩地建一个农业生态基地,种植葡萄和开展乡村游项目。今年6月,他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基地的营业执照后,就开始投资建房。为了预防河水冲刷基地,他租来搅拌机制作混凝土,把河道岸边“糊”好。同时,还修建了一条水泥路伸进河道中央,努力打造一个“乐园”,好发展旅游项目。目前,建房已花去了万元,修建堤岸和水泥路花去了6万元。
黄某称,由于他在投资项目之前,没有向水利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导致违反规定做错了事。这两天,他打算请来勾机,自行拆除堤岸和伸入河道中央的水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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