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举报“老赖”最高可获30万元奖励

来宾日报 2016-11-11 00:00 大字


10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全市两级法院2016年第二次“执行月”活动工作情况。会上,该院相关负责人对外公布了来宾法院执行工作十个典型案例以及《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悬赏举报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法院将对给予举报执行线索且取得实际执行效果的公民进行奖励,具体奖励金额按照实际执行财产价值的1%~2%进行确定,最高不超过30万元。

9天执结案件458件

众所周知,法院“执行难”已不是新鲜话题。“执行难”不仅困扰着法院自身的工作,更影响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同时也使社会各界对司法权威产生疑虑。因此,破解“执行难”成为当前法院工作的一个中心议题。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明确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按照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当前来宾市两级法院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今年第二次“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简称“执行月”活动),活动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30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覃权耀表示,本次“执行月”活动,全市两级法院的清案任务为1008件,其中自治区高院布置的任务为360件,该院给全市法院布置的任务为648件。他说,本次“执行月”活动主要清理涉民生、涉土地、涉金融、党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人、长期信访以及长期未结等6类重点未结案件。

案件执行工作不仅事关司法公信,更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据了解,市委书记农生文、市长雷应敏多次对来宾市法院的执行工作作出肯定性批示。其中,雷应敏还对一起市人民政府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进行了批示,由政府率先垂范破冰“执行难”,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覃权耀表示,在“执行月”活动中,该院综合运用各类执行强制性手段,与公安、铁路、工商、银行等多部门联动合作,对辖区内的“老赖”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截至11月9日,全市两级法院共执结案件458件,到位标的2467万元。

举报“老赖”将获法院重金奖励

据介绍,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等因素都在制约着“执行难”问题的解决。为缓解顽疾,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区率先制定出台了《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悬赏举报办法(试行)》,对给予举报执行线索且取得实际执行效果的公民进行奖励,进一步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真正让“老赖”寸步难行,从而确保执行工作取得实效。

记者了解到,《办法》今起正式实施,执行法院将依据举报人举报的线索给予相应奖励。其中,根据举报查获逃逸、躲避、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将对举报人奖励300元;根据《办法》规定,举报奖金分档次,执行金额在5万元(包含5万元)以下的,按照金额的2%奖励;执行金额在5万~10万元(包含10万元)的,按照金额的1.5%奖励;执行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金额1%奖励。不过,奖励金额设有上限,最高不能超过30万元。《办法》明确规定,并不是所有的举报都能得到奖励:申请执行人已提供或人民法院已调查取证或已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属于举报线索。此外,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申请执行人及其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雇员、近亲属等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韦鸿燕表示,举报人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但举报后应以实名书面进行确认所举报内容及身份,而人民法院派专人负责接待举报人,对举报人的身份等基本情况登记造册,严格保密。■晚刊记者 付华周

新闻推荐

市政协会前举办履职专题培训会

(记者韦瑞君)为帮助参加政协来宾市四届一次会议的委员尽快进入角色,更好履行职责,提高参政议政水平,昨日上午,市政协举办了委员培训讲座,培训政协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政协委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真...

来宾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来宾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