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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维权岗” 大大安全感

来宾日报 2016-10-14 00:00 大字


“妇女儿童维权岗”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一个平台。作为维护妇女权益的主要部门之一,近年来,市妇联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合作,积极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的保障。截至目前,来宾市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14个,“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点”28个。

“我们是一线部门,群众有什么事情都习惯打110,所以我们都是直面群众。”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一大队大队长金培聪介绍,在他们处置的警情中,救助妇女、儿童及老人约占救助服务类警情的1/3以上。“孩子走失、老人走失、妇女求助等等,几乎每天都有。”金培聪说,根据他们的警种特点,每个警情都必须当场处理完结才能离开,确保无任何遗留问题,这需要极大的责任心和耐心。

记者从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综合科获悉,2011年支队成立以来,调解家庭矛盾纠纷2000余起,救助妇女儿童2600余人,为群众寻回走失儿童800余人,开展护校勤务12000余次,举行入校反恐演练46次,创建有妇女参与创业的“平安商铺”86家,共收到群众各类锦旗71面,感谢信65封。

市妇联宣传部部长罗明晶介绍,2015年以来,市妇联与公安部门开始联合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城警支队作为先遣部队率先拉开公安系统“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序幕,他们致力于打造的“5分钟快速反应圈”,各警务站在所辖区域接警后,在3~5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直面群众,在他们的范围内很好地发挥了帮助妇女儿童的作用,也成为了妇女儿童的一把强大保护伞。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妇女儿童维权岗”接待妇女儿童信访投诉4968人次,受理涉及妇女儿童案件4850件,司法救济、法律援助657件,减免缓诉讼费用90多万元,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活动192次。据统计,给青少年学生上法制课21次,对未成年人犯罪回访帮教15次;全市法院共减免诉讼费大约51万元。■晚刊记者 陆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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