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市场监管局: 成功调解一起预付卡消费纠纷案件

来宾日报 2019-01-11 10:01 大字

近日,金秀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预付卡消费纠纷案件,消费者李某获商家退还余款280元。

2018年10月,消费者李某在金秀某健身室办理了一张价值320元的消费卡,使用期限为2018年10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李某只消费了一次,花去40元。后因李某要去外地就业,去健身室办理退卡手续,结果商家不同意将卡上余款退还给李某。2018年12月16日,李某向金秀12315投诉,要求商家退还余款。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启动调查。经查实,李某反映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向商家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诚信体系建设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商家了解应当承担的责任。经调解后,商家给李某退还余款。(苏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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