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唤回浪子心 ——金秀瑶族自治县社区矫正工作小记
本报记者 罗 侠 本报通讯员 陶金合
“我以后一定多学习法律,严格要求自己。”4月15日,金秀瑶族自治县司法局长垌司法所对5名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解除矫正,重获自由的陶某说。
两年前,陶某因无证砍伐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年轻的他一度意志消沉。经过司法所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教育,他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如今矫正期满,依法解除矫正。
通过社区矫正,很多社区服刑人员像陶某一样驱散了心灵阴霾,回归社会。2010年以来,该县已为401名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0.5%。
打造“两个阵地”,拓展教育载体。2015年,该县建成1000多平方米的社区矫正中心,设有“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心理矫治”三大功能区,下设六大功能室,集信息采集、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心理矫正、帮扶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目前,该中心共有在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182人。创建矫正服刑人员蓝莓种植技能培训基地,面积50多亩,集技术培训、就业指导、教育学习等功能于一体。已组织180多名社矫人员到此接受培训和教育。
集中教育学习,严格疏导教育。近日,忠良司法所18名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在林秀村忠良屯集中开展教育学习。学习内容主要有三项:一是由司法所所长开展“学法守法才能重生”的法制讲座;二是由司法厅下派的局长助理对社矫对象进行心理疏导教育;三是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公益劳动,培养社会责任感和纪律意识等。
“开展经常性的疏导教育,有利于社矫对象接受教育改造,更好地回归社会。”该县司法局局长文俊威说。
“因人施矫”,提高矫正质量。17岁的吴某因入室盗窃被判刑,在金秀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干警经常上门回访,加强心理疏导,几个月后,曾经叛逆的吴某开朗了很多,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还到职校学习。
此外,该县还为矫正对象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制定个性化教育矫正措施,采取个别谈话、集中教育、心理矫正、公益劳动等多种方法,因人施教,从而提高社区矫正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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