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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行动镌刻责任与担当 ——来宾市落实“两个责任”观察

广西日报 2015-09-07 16:44 大字

本报记者 李 贤  罗 侠

编者按 8月下旬,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纪委组织广西日报、新华社等区内外媒体,深入贵港、来宾、桂林、钦州、崇左等五市,开展“把纪律挺在前沿”系列采访宣传活动,探寻、挖掘各地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形成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行“两个责任”的良好氛围。今天起,本报陆续推出系列报道。

“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有哪些具体的举措,如何落实到位?”“‘两个责任\’落实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监管民生资金有哪些切实管用的办法?”

说到市委书记李志刚、市纪委书记吕洪安深入基层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武宣县通挽镇党委书记王寿猛印象深刻:“上述问题,如果没有真抓实干,肯定答不好,甚至答不上来。”

对照责任清单,各常委亲自率队,深入各单位实地检查,是来宾市委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的主要方法之一。

“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使其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李志刚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来宾市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牢牢牵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牛鼻子”,部署实施“源头治理工程”“高压惩治工程”“队伍建设工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今年,来宾市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把纪律挺在前沿,抓早抓小,大幅提高党员干部自觉性,取得良好效果。

层层传导压力

“责任”落地生根

谭仕兴是武宣县黄江村农民,困难户。4月初,他按照公开程序,向村委申请危改指标。通过严格审核后,村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他高票入选。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8月底房子就建好了,等验收后,我就能拿到补贴了。”谭仕兴说,现在村民办事,按清单来,照程序走,靠关系反倒办不成。

为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来宾市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考评办法》,部署实施“源头治理工程”“高压惩治工程”“队伍建设工程”三项工程,形成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

“我们一方面明确责任,加大压力传导力度,层层建立责任清单,切实解决‘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另一方面坚持以上率下,构建了三级约谈制度,每个季度市县乡三级党委围绕一个主题分别开展一次集中约谈,推动‘两个责任\’到最基层;每年各位常委都要带队到6个县(市、区)、91个市直和驻市中直、区直单位进行检查考评。”李志刚说。

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很快被“揪出”。去年,该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系统和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103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或问责。今年,针对金秀瑶族自治县政府主要领导严重违纪、象州县连续出现窝案串案和水利系统塌方式腐败等问题,来宾市委责成金秀、象州县委及市水利局党组深刻检讨。

为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该市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好干部标准,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配套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品德测评办法,根据德的考评结果,取消13名领导干部的任用资格,调整15名领导干部的岗位。坚持对拟提拔人选征求纪委等部门意见、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任前公示等,从源头上预防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

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带动纪委监督责任的履行。以前,一些纪检组长主要精力放在单位业务上,纪检监察工作反成“第二职业”。为此,来宾市委实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程”,出台《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并逐级向基层延伸,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职专责,集中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一系列举措,切实维护了党纪严肃性,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能逾越的底线。

风险早发现

制度早健全

林某是来宾市某局地籍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今年4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去年6月,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郭燕被立案查处,知悉后,林某主动联系承建中国石油大华加油站的老板农某,将5万元“感谢费”退还。但作为中共党员、国家公务员,林某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提供帮助的行为已构成受贿错误。

纪委书记吕洪安说,来宾市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腐败”。去年以来,该市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171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及时批评教育和责令整改;对违反党纪政纪但情节轻微的162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针对教育系统、水利系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情况,来宾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清查出违规资金544万元,党员干部主动向廉政账户上交违纪款84万多元。

建章立制,才能确保“纪”在“法”前长效化。来宾市专门成立市巡视办,进一步充实力量、完善制度,转变方式、扩大范围,加大对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纪律问题和选人用人问题的巡察力度,组织对27个市直单位、3个市直国有企业、2个县(区)开展专项巡视,督促有关县(区)和部门整改问题89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56条,增强了威慑力。

对“细枝末节”纪律和规矩的重视和规范,成效立竿见影: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3,其中接待经费从2013年的2400多万元下降到2014年的850万元,有的市直单位下降九成以上,有力地刹住了公款吃喝风。2014年,来宾市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环境满意度由2013年排在全区第14位上升到第4位,“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满意度排在全区第1位。

清风扑面来

“廉”花遍地开

这是来宾市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成绩单”:群众“信心度”排全区第1位;“满意度”、“有效度”和“查处度”都在全区前3位。

丰硕的成果,源于来宾市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形成持续高压态势。

去年,该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4起,处理22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2人,查处问题数和处理人数约占全区总数1/4。作为仅辖6个县(市、区)的来宾市,可谓力度空前。

最近两年查处的处级干部更是前11年总和。去年至今,全市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64件,查处处级干部45人。

“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让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李志刚说。

坚持问题导向的正风肃纪行动,形成巨大震慑,全市清查出违规多占住房干部职工515人515套,清退率为100%;叫停楼堂馆所项目14个,腾退清理办公用房5.51万平方米;清理“吃空饷”人员50人,涉及金额207万元;清退违规发放津贴320万元;对193名基层干部“走读”和230名机关干部违反上班纪律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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