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维护和谐 玉门市司法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纪实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系列报道
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玉门市司法局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用法律维护各民族间的和谐局面,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玉门市司法局研究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深入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协调组织14个普法责任单位、40余名工作人员,到小金湾、独山子等乡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民族政策、法律知识家喻户晓。玉门市司法局还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法治培训教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玉门市司法局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政策法规宣传阵地建设,投资3.5万元,在小金湾乡政府街道建成法治宣传专栏7个,在富源村2组、3组和龙泉村、金柳村1组建成法治宣传专栏10个,重点突出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法规等,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玉门市司法局组织局机关干部和司法所干警,到小金湾乡、独山子乡农户家中,开展群众法律需求调查,编印了《玉门市强基工程普法读本——以案释法案例选编》和《玉门市强基工程普法读本——群众常用法律问题100问解答》,作为民族乡镇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实用教材。同时,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向少数民族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知识,畅通了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2018年,玉门市司法局被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命名为“第二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19年被中共酒泉市委、酒泉市人民政府评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本报记者周爱玲通讯员妥生龙贾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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