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公证处可办不动产登记

济宁晚报 2021-04-09 07:54 大字

4月7日,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邹城市公证处举行“公证+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签约仪式。推动双方业务共同开展,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打造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新模式。

据了解,公证具有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独特职能,实行业务联办后,群众及企业因不动产买卖、互换、继承、遗赠、赠与、委托等办理公证事项时,可以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由公证处按照不动产登记申请的要求,一次性收齐公证申请和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待公证完成后,由公证处通过系统平台将公证结果信息、不动产登记申请信息及相关资料推送给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证书直接邮寄送达权利人,申请人无需再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通讯员李伟黄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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