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滋事还辱骂抓咬警察一女子“断片”获刑6个月
2020年9月5日晚,王某和朋友一起聚餐,结束后,朋友开车将其送至所住小区的大门口。在饭局上喝了不少酒的王某下车后往家走时,因为走路不稳碰到停放在路边的小汽车。
当日王某心情不好,正想找机会发泄一下,抬腿便朝着这辆车狠踹了几脚,一顿猛虎操作后,仍不解气的王某又对停放在旁边的几辆汽车进行砸踹。民警接到小区群众报警后到达现场,对王某依法进行劝阻,但她不仅拒不听从,而且一边辱骂民警一边继续拍砸小区内车辆。一番劝说无果后,民警把王某强制传唤到辖区派出所进行讯问。
在派出所内,醉酒的王某更是变本加厉,跪坐在地上大吵大闹,对前来劝说她起来的民警进行辱骂,其间,还抓伤了两名民警的手臂和脸部。在民警让其喝水醒酒时,王某拒不配合又将水杯打翻在地,并试图强行离开办案区。当王某看到民警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制时,先后两次抢夺执法记录仪并摔到地上致其损坏,还咬伤民警的手背。
面对民警的劝阻,醉酒的王某胡搅蛮缠,破坏派出所的办公物品并一直对民警进行辱骂,最后竟然躺在派出所的沙发上呼呼大睡。
次日,酒醒之后的王某十分悔恨,称当晚自己已经喝到“断片”,丝毫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但执法记录仪清晰记录下了王某妨害公务罪的犯罪行为。 近日,经邹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办案检察官指出,3月1日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和《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 )》规定,袭警罪正式成为独立罪名。因本案发生于此修正案实施之前,故以妨害公务罪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任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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