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资金保障 坚持示范带动 抓实工程质量 济宁市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
本报济宁讯(通讯员陈得印)截至2019年12月20日,济宁市超额完成2019年“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其中,路网提档升级工程,年度任务目标700公里,完工757.6公里;自然村庄通达工程年度任务目标275公里,完工里程359公里;养护大中修工程年度任务目标1440公里,完工里程1518公里;危桥改造年度任务20座,已完成27座危桥的改造工作;计划建设客运站点945个,已全部完成。三级路以上比例及中等路以上比例两项指标均为年度指标,经第三方检测后,中等路以上比例达到86.8%,已完成年度目标;三级路以上比例需待年报编制工作结束后出具考核结果,预测三级路以上比例44.8%。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交通保障,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济宁市于2018年启动“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路网提档升级、自然村庄通达、路面状况改善、运输服务提升“四大工程”。为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济宁市把这项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一部分内容,纳入了对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和拨付以奖代补资金的重要依据。同时,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市交通运输行业年度督导检查范围,建立与评价结果挂钩的奖惩机制,利用定期督导巡查、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定期明察暗访等方式实施监督,聚焦打赢农村公路建设攻坚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确保农村公路的安全、完好和畅通。
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按照“说了算、定了干、按期完”的要求,市、县两级对重点项目实施挂图作战,市级成立了12个指挥部,其中“交通环”建设指挥部由分管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和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市港航局、公路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交通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抽调11人集中办公,设立综合协调、督导调度、工程管理、后勤保障4个工作组,负责“四好农村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检查等工作,履行农村公路监督指导职责。
强化资金保障。资金是农村公路建设的“牛鼻子”,是影响“四好农村路”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的决定性因素。2019年,“四好农村路”省市补助资金已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带动实现统筹整合。这部分资金全部切块下达各县市区,各县(市、区)统筹配置政策资源,整合使用涉农资金、“一事一议”资金、政府债券等,切实加大“四好农村路”投入。为打赢攻坚战,打好持久战,济宁市构建了“省市级奖补为引领、县级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参与为补充”的“四好农村路”多元化投资长效机制。除预计可争取省级奖补资金外,市级财政制定了奖励政策,对“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快、主体责任落实好、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县(市、区)给予奖励。
坚持示范带动。2018年,交通运输部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单位进行验收、复审,通过对上积极推荐和争取,经过县级申请、对标遴选、省市核查、专家评审、实地复核等程序,济宁市的邹城、曲阜两市被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命名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邹城、曲阜成功创建示范县,掀起了全市14个县(市、区)比学赶超的热潮。为了展示“四好农村路”的建设成果,扩大美丽乡村的美丽效应,打造济宁“四好农村路”的“金名片”,济宁市交通运输局于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组织开展全市最美“四好农村路”评选宣传活动,共评选出23条“最美农村路”。
狠抓工程质量。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工程质量优劣决定“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成败。在市、县两级指挥部办公室的指导下,明确县道由县级交通主管部门为主体、乡道和村道由乡镇政府为主体具体组织实施。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除法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外,可以采用简易招标程序或议标等形式,以缩短前期准备时间,加快工程建设步伐。建立健全“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村民参与”的四级质量保障体系,各县(市、区)交通部门负责做好质量监督工作,根据工程量大小安排技术人员分组分片负责工程质量监管和技术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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