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分类意识待加强基础设施短板亟需补齐,山东省将通过立法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山东法制报 2019-07-16 16:49 大字

本报讯 7月15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气会,就山东省城乡环卫一体工作情况、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进行介绍。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山东省现已着手调研起草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今年年底前将向省人大提报计划。

全省日产生活垃圾 7.5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98%

山东省在全国较早建立了“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稳定运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得到有效治理。目前,山东省日均产生生活垃圾7.5万吨。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垃圾处理场(厂)投产运行129座,设计处理规模约6.89 万吨/日;在建 49座,设计处理规模约3.98万吨/日。已建成运行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18座,设计处理能力约2902吨/日。截至目前,住建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信息系统内的146个点位已整治完成134个。

近年来,山东省先后出台《关于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涉及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标准制定等,指导各地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济南、青岛、泰安等3个国家试点城市和淄博市博山区、邹城市、荣成市、郓城县、单县等5个省级试点县区都已启动试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进展。多地因地制宜,根据前端产生垃圾成分不同,探索出了不同的垃圾分类处理的方式方法,垃圾分类模式初步确立。此外,各地积极推进分类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不断完善末端处理工艺。目前,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以上,卫生填埋和焚烧发电是主要措施。

垃圾分类仍处于起步阶段基础设施短板亟需补齐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局局长杨建武坦言,总体来看,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落实推进,无论是前端投放、中端收运,还是末端处理,都存在短板。”

杨建武说,山东省尚未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规,垃圾分类强制性不足。各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全省各地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四个环节的设施设备远不能适应要求。例如,目前全省16个设区市只建成18座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5个设区市尚无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基础设施的短板亟需补齐。“垃圾分类,难在千年积习,难在千家万户。”杨建武说,群众对垃圾分类的参与度、对分类知识的知晓率也有待提高。

垃圾分类工作将从五个方面推进

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是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杨建武介绍,山东省将从五个方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程分类体系,敦促各地加快焚烧场、填埋场,特别是厨余垃圾处理、有害垃圾处置、资源回收利用等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处理工艺。

加大政策支持保障,敦促各地落实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在设施用地、资金支持、制度管理和激励约束政策上做好保障。

强化立法推进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处理规范等法规标准和技术导则。杨建武透露,目前,山东省已经着手调研起草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按照相关程序,今年年底前将向省人大提报计划。

强化督导评估,建立督导、通报、约谈制度,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深入。

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多种载体形式,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等各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分类环境。本报记者郭延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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