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毒粉条”主犯一审获刑9年

潍坊晚报 2017-05-23 09:26 大字

本报综合消息在济南某郊区一处简陋的小作坊内,几个人用工业明胶、六偏磷酸钠、海藻酸钠三种有毒有害工业原料合成食用的“粉条”。这种“毒粉条”经甲醛浸泡后,大量流入路边摊点和排挡。经对现场提取的三份“粉条”样品进行检测,均检验出甲醛1800余mg/kg(检测低限5.0mg/kg),甲醛含量严重超标。

日前,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引人震惊的“毒粉条”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主犯邱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判处孙某等三名从犯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相应罚金。

2011年底至2015年8月,被告人邱某伙同孙某等人在未取得任何许可经营资质条件下暗中从事非法加工、经营“毒粉条”活动。这些化工原料合成的“毒粉条”被陆续销往山东省内邹城市、曲阜市等多个县市。仅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不到一年时间,被告人邱某等四人凭借“毒粉条”非法销售金额多达45万余元。

新闻推荐

到2020年,全市300个村达到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标准 明年年底村村有达标文化广场

本报记者满广宇《济宁市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日前出台,到2020年,全市300个村达到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标准,72%的村达到美丽乡村达标村建设标准,其余村庄全部达到生态宜居村建设...

邹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邹城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