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爱心企业家刘明:肩负社会责任,行走漫漫公益路

济南日报 2016-10-11 00:00 大字

点击查看原图■本报记者李朕葳

2001年,20多位来自鲁宁输油管理处的下岗职工凑了36万元,成立了邹城兰星石油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之初,企业运营非常困难,刘明带领公司全体员工艰苦创业,把一个当时仅拥有两个加油站、年销售仅百万元的小公司发展成今天产值过亿、利税过千万的民营企业。多年以来,该公司以良好的信誉赢得了社会各界广大客户的认可和全体员工的信赖与尊重。他在企业发展、创效益的同时,不忘社会责任感,贡献出一名企业家的应有之力。

承担社会责任,开启助学之路近年来,刘明一直特别关心教育事业,2005年公司设立“兰星励志奖学金”,11年间,企业共捐资418.4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445人。2006年8月,在刘明的积极倡导下,兰星石油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与张庄镇党委政府联合举办了捐资助学活动,资助了16名贫困大学生,每人给予3000元先期资助。

在首批被资助的大学生中,有名叫高静的学生当时刚年满16岁,父亲早早过世,母亲改嫁,她和弟弟常年与70多岁的奶奶相依为命,住在四面透风、不足10平米的房子里。家庭生活的窘迫,缺衣少食,营养不良,小小年纪,头上已有了白发。

看到这些,这位再苦再累没流过泪的硬汉眼睛湿润了,刘明握着高静奶奶的手久久没有松开,对老人说:“您放心,我们一定帮助小静完成学业。”之后,刘明每年资助高静8000元,帮她顺利完成了本科学业,并资助她考上了研究生。

十年热心奉献,足迹遍布城乡自2006年以来,刘明连续十年在张庄、大束、看庄、香城等资助400余名贫困大学生,向邹城慈善总会捐款200万元,建立教育基金,专门用于捐助学生,范围涉及到香城、张庄、石墙等乡镇。2013年,刘明捐资30万元,帮助城前镇中学建设一座塑胶操场。同年,他出资8.7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29人。2014年,刘明与邹城团市委合作捐资11.7万元,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39人。2015年,刘明与邹城团市委等单位再次合作,出资12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40余人。2016年,继续与邹城团市委等单位再次合作,出资12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40余人。邹城市第一中学建校60周年时捐赠3万元。

此外,刘明对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子实行了一对一帮扶工程,从上大学到读研,学生的生活费、学费包括学习、生活用品全部由兰星公司资助。刘明还向邹城市创业促进会捐款20万元,促进青年就业创业。

情系家乡父老,助力小康之路在支持家乡的新农村建设方面,刘明从农民兄弟最盼望解决的事做起。2011年,他捐助30万元帮助香城镇北齐村建设村居道路硬化工程,解决了村民的行路难题。2013年,他拿出6万余元帮助北齐村建造了纯净水供应站,让父老乡亲免费喝上了纯净水。2014年年底,他又购买了价值6万元的被褥等床上用品,赠予北齐村的父老乡亲。2015年,刘明为村里道德模范评选购置了丰厚的奖品,村民生活品质得到l较大提升。

企业要创利润,更要有社会责任。兰星石油公司连续三年被评为省民营企业公益之星,六次当选济宁地区百强民营企业,多次被邹城市评为质量信得过单位。刘明也连续多年担任济宁市人大代表,先后荣获“感动邹城十大道德模范”、“慈善之星”称号。

刘明捐助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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