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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借给我100万元,我一年支付你24万元利息” 男子诈骗40余名亲友1300余万元

济南日报 2016-08-31 00:00 大字

■本报记者盖鸣霆通讯员赵雪“借我100万元,一年支付给你24万元的利息!”听到这句话时动心了吗?这么不靠谱的事,邹城市城区的王某、李某等市民却动心了,结果被骗了个血本无归。近日,邹城市公安局破获一起以高息借款为由诈骗钱财的案件,涉案嫌疑人秦某先后诈骗亲朋好友40余人,合计涉案金额达1300余万元。

今年4月份,邹城市公安局府前派出所先后接到多名群众报案,均称某餐厅老板秦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借款后失去联系,派出所立即会同刑侦大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办案民警了解到,秦某是邹城市北宿镇人,1995年在邹城市某商贸城内做起批发烟酒的生意。其做生意超过20年的时间,在亲朋好友中积累了一定的信任度。自2000年开始便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王某等43人高息借款,总额达1300余万元,并将骗取的款项用于支付之前借款的利息及个人消费。由于涉及人员多、资金链条广,办案民警仅调查秦某各个银行卡流水账单记录,就用A4纸打印了300多页。经过40多天的侦查,办案民警查清了秦某的来往账目,确定秦某的犯罪事实后,民警决定对其实施抓捕。由于案发时秦某已经逃匿,民警遂将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对其去向进行侦查,通过大量的摸排走访,终于锁定了秦某的行踪。6月6日,办案民警赶赴青岛,将藏匿于青岛市郊区某卷烟厂的秦某抓获。

据秦某交代,其自2000年开始便以两分利的高息向亲戚、朋友借钱,并许诺6个月付一次利息。由于秦某前期借款数额小并能定期归还,在亲朋好友中逐渐积累了较高的信誉。2013年,秦某开始大范围的向亲朋好友借钱,并用借款在邹城市城东区某商贸城购买了一栋三层商铺,一次性首付350余万元,做起了西餐厅的生意。期间,秦某拆东墙补西墙,采取支付利息的手段安抚受害人,本金则用来归还其他债务。不久后秦某便陷入恶性循环,加之西餐厅还没有盈利,资金链断裂,秦某连利息也支付不起了,在王某等多名受害人多次讨债未果的情况下,秦某玩起了失踪。目前,秦某已被刑事拘留。

对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一些诈骗者往往是以每月、每周按时支付高额利息给人造成有经济实力的错觉,骗取信任。一旦形成以贷养息的圈子,资金链早晚要中断,市民们切莫因贪图小利益而遭受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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