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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借酒浇愁 遇到交警愁更愁

济南日报 2016-03-25 17:41 大字

点击查看原图■本报记者刘利莎通讯员孔翠玲黄欣欣漫长人生当中,难免有些磕磕碰碰,情绪低落时,不少人喜欢借酒浇愁。往往到了这个时候,他们把喝酒不开车也抛到了脑后。邹城有这么一名女子,离婚当天借酒浇愁,晚上就因酒后驾驶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3月23日晚,邹城市交警大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晚上8时02分许,机动中队民警在邹城平阳路与护驾山路交叉路口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蓝色轿车突然停了下来,民警赶紧上前询问。“我们问她喝酒了没,她说喝了。”民警介绍说,驾车的是一名女司机,面对询问直接坦言自己喝了酒。经检测这名女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1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次日,女子接受处理时告诉民警,23日她刚和前夫办理完离婚手续,心情不好便和几个闺蜜到KTV唱歌喝酒,自己喝了两小瓶啤酒,感觉开车应该没问题,没料到路上会遇到交警。在办案区内,女子称没办过这么后悔的事儿,这辈子再也不喝酒了。

最终,这名女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我喝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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