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酒驾不悔改,二次酒驾又被查 过完元宵节,这位司机将进拘留所
■本报记者刘利莎通讯员孔翠玲黄欣欣2月22日元宵节后,大多数市民都要收拾心情准备开启新一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了。不过,对于邹城的驾驶员魏某来说,元宵节后便是他被行政拘留的日子。其实,魏某是在正月初十被查到“二次酒驾”的,民警考虑到马上就是元宵节了,为了不影响魏某及其家人团圆的心情,决定元宵节后再对魏某进行行政拘留。
2月17日上午,邹城市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沿辖区土小线路巡查至中心店镇老营村南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形迹可疑,该车一直在警车后方走走停停,生怕被交警看到了似的。民警立即下车询问,驾驶人神色慌张,吞吞吐吐,在核查完驾驶证和行车证信息后,民警对其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人魏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经上网查对,民警发现魏某2013年曾因酒后驾驶被处罚,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问魏某是否知道“二次酒驾”的法律后果时,魏某反问:“不是跟酒后驾驶一样么?”得知自己将面临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时,魏某直接懵了。
交警提醒驾驶员,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在案,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如果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将面临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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