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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通古碑大写“警世恒言”

大众日报 2015-11-18 21:51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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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卞文超姜国乐

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它关系到党风、政风、民风的好坏,不可小觑、不容小视。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孟子研究院副高级研究员徐爽说。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家风不仅是领导干部自身修养的体现,更能带动和影响整个社会的风气。

在邹城市,孟子研究院是干部政德教育的教学点之一,徐爽以《领导干部家风启示录》为题做讲座,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借鉴政德智慧,事事动情,句句入心。

北宋名臣陈瓘《了翁家训》

孟子书院位于邹城铁山公园内,庭院幽静,立有两通石碑。碑文所书格言简明,发人深省,今天细细咀嚼,仍觉品味隽永。这是中国传统士大夫阶层政德追求的历史证物。

“事亲以孝,事君以忠。为吏以廉,立身以学。”这通碑刻是北宋名臣陈瓘的家训。

陈瓘(1057年-1124年),字莹中,号了斋,时称“了翁先生”,沙县人(今福建三明)。宋元丰二年(1079年)探花,授官湖州掌书记。历任礼部贡院检点官、越州、温州通判、左司谏等职。

陈瓘为人耿直,他与当朝的权相蔡京同朝为官,多次弹劾蔡京的贪赃枉法,几次被诬告、放逐,甚至入狱,但是始终不改一身铮铮铁骨。为官四十二年间,调任二十三次,经八省历十九州县。他去世后,宋高宗感叹,朝廷缺失了一位正直、勤恳的栋梁,赐予陈瓘“忠肃”的谥号。

这块碑是明朝洪武六年(1373年)邹县县丞邓原忠所立。了翁身后二百余年,来到邹县任县丞的邓原忠,尊了翁为同乡先贤,非常仰慕其道德文章。恰好有一位朋友,为邓原忠撰写了了翁先生的十六字格言,他就将其刻在了碑上。目的“不惟以示诸君子,且常欲目击以自警”。

这十六字格言清晰明了,却足以给人一生的警示。“事亲以孝”,即侍奉亲人要孝顺,正所谓百善孝为先;“事君以忠”,作为臣子,要忠于君主;“为吏以廉”,强调廉政,是官员应当时刻牢记的责任;“立身以学”,立身的唯一方法,就是不断加强自身的修养和学习。

“学而优则仕”出自《论语》,前面还有一句“仕而优则学”。事实上,对于从政者而言,强调“终身学习”,提倡“仕而优则学”更为重要。

耕读传家的自省品格

在漫漫数百年历史中,这块碑一度不知所踪。但翻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史册,对家风的重视,是一以贯之的传统。

徐爽解读,在中国古代,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对官员施展抱负必备条件的殷切忠告。这四个关键词中,修身是基础,齐家是要务。

耕读传家是我国源远流长的家风家教传统。读书,家族子弟才能明白礼仪,学圣贤,做君子,成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获得人格上的独立和尊严。而在农业社会,积极参与农业劳动,是家族成员能够有自食其力的一项技艺,从而养活自身肉体生命。两者的结合就是从物质和精神上培养具有自立自强精神的独立人格的一种家庭教育。

我国古代重视对孩子的早期教育,留下了《颜氏家训》、《朱子家训》等典籍。《朱子家训》把中国几千年形成的道德教育思想,以名言警句的形式表达出来,作为治理家庭和教育子女的座右铭,被历代士大夫尊为“治家之经”,清至民国年间一度成为童蒙必读课本之一。

北齐文学家颜之推结合自己的人生经历、处世哲学,写成《颜氏家训》一书告诫子孙。颜之推在《颜氏家训》当中阐发读书学习的重要意义,指出“父兄不可常依,乡国不可常保,一旦流离,无人庇荫,当自求诸身耳。谚曰:‘积财千万,不如薄技在身’。”

在中国传统社会,从平民百姓到士大夫阶层,乃至皇家贵族,无一人愿意承担“家风败坏”的恶名。唐朝李世民贵为皇帝,对儿子不知礼仪和稼穑艰辛,忧虑得寝食难安:“汝以年幼,偏钟慈爱,义方多阙,庭训有乖,擢自维城之居,属以少阳之任,未辨君臣之礼,不知道稼穑之艰难。朕每思此为忧,未曾不废寝忘食。”

袁采在《袁氏世范》中强调要让子孙能够自己养活自己,不要积累钱财使其坐享其成。

曾国藩不断强调“仕宦之家,不蓄积银钱,使子弟自觉一无可待,一日不勤,则将有饥寒之患,则子弟渐渐勤劳,知谋所以自立矣”。耕读为本,长久之计,教子自强。

“耕读传家的家庭教育内容在中国传统家训中具有非常广泛的受众。中国传统中很多家训,都主张子弟在没有家庭庇护的时候也能自立于世,希望他们能够在肉体和精神两方面充实自己。这既是对传统社会生活的朴素认识,也是对传统人生的深刻反思。”徐爽说,相形之下,今天某些“官二代”或“富二代”,不仅“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而且骄纵跋扈,肆意妄为,更需要从传统的家风中获得警示。

1992年,了翁家训碑在维修孟庙祧祖祠时出土,仅剩下部一截。1998年,刻石上部又在孟庙出土,两相对接,完整无缺,且字迹清晰,一如其旧。如今移至孟子研究院保存,作为政德教育的现场教学点之一。

黄庭坚书《戒石铭》

在孟子书院,与了翁家训碑并立的一块碑,铭文大气飘逸,更具书法鉴赏意义。徐爽介绍,这块碑是黄庭坚任邹县县令时所书《戒石铭》。

《戒石铭》成文镌于石碑,竖立在办公场所,为宋太宗赵光义所首倡,用来提醒各级官员要公正廉明,不要贪赃枉法。

铭文共十六字:“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十六字掷地有声,内容摘自五代蜀主孟昶所撰写的《令箴》。

在碑文下部,有明嘉靖六年(1527年)七月邹县知县陆佶所作题识,称此碑文为黄庭坚知邹县令时所书。题识写道:“考之传志,庭坚尝谪居邹县令,所书盖其时”,陆佶“感亭石之摧剥,慨古迹之几湮,摹勒揭构,不日更新,因叙铭书之颠末,并勒诸下方云”。

这块碑自此便立在邹县县衙前,风雨三百余年,直至清宣统年间。

据《邹县历代县令名表》记载:“元丰八年(1085年),洪州分宁人黄庭坚知邹县令。”这一年,黄庭坚41岁。明张岱所著《夜航船》中写明,“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年),高宗颁黄庭坚所书戒石铭于州县,令刻石。”

碑阴中部有大字篆书“忠爱”两字,字径长0.57米,宽0.37米,十分引人注目。两侧为纪年和题名,楷书,各一行。文曰:“大明嘉靖二十八年春三月既望之吉,鲁国望洋子(氵眄)谨书,知县黄炌拜刻。”

“忠爱”二字,何为忠?宋代朱熹说:“尽己之谓忠”,尽自己的心就是忠。这就要求国家公职人员要尽心、忠诚,要具备不需要提醒、不需要约束的自觉意识。爱,可理解为仁爱。孟子曰:“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以此告诫为官者,作为百姓的父母官,要时刻把爱护百姓放在心中。

“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戒石铭》如铜镜正衣冠,似警钟醒人心,既鞭策“清”者,又震慑“浊”者,成为一份独特的政德教育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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