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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疯狂盗车,“两进宫”后又被抓 带着女儿多次偷盗,“榜样”可不好

济南日报 2015-05-27 22:29 大字

■本报记者赵豫通讯员谭旭雯寇文一盗窃电动自行车被抓,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释放两个多月后重操旧业,再次被抓,因怀孕被取保候审,期间逃跑;四年后,带着孩子疯狂作案8起,又落网。经邹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15年5月19日,该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傅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1979年出生于济宁的傅某初中毕业后靠打零工挣钱维持生活,直到结婚,经济状况依然没有改善。婚后,傅某有了孩子,生活更加拮据。一次偶然的机会,傅某认识了一名孙姓男子,相处中,两人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孙某家住微山,平时好吃懒做,跟别人学过撬锁,靠小偷小摸为生。两人在一起后,经常在济宁各地闲逛,寻找作案目标,伺机盗窃。2009年初,两人在市新体育馆盗窃电动车时,被抓了现行,分别以盗窃罪被法院判刑。

释放两个月后,傅某再次联系上孙某,两人去了邹城,租了个房子住在一起。因为没有任何收入,傅某、孙某不得不重操旧业,女的负责看车、望风,男的实施撬锁。2010年6月4日晚,两人骑摩托车转到邹城市工人文化宫,盗窃了一辆价值1700余元的电动车。见得手如此容易,一周后的同一时间两人再次到了同一地点,想要故技重施。然而他们挪动电动车的一举一动被楼上商户通过监控看到,接着通知了正在店里玩的车主,并报了警。下楼后,车主看到孙某正在撬锁,和其他人一起上前阻止,傅某被当场抓获,孙某趁机开车逃走。

刑事拘留期间,傅某被查出已经怀孕,公安机关便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被释放后,傅某更换了手机号码,离开了原居住地,消失在办案人员的视线里,邹城市公安局遂对其进行网上追逃。

2014年11月16日下午,邹城市公安局站东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像往常一样在辖区内巡逻,看见一名妇女骑着电动车,车前面还站着一个小女孩。他们发现该妇女骑车时前后左右乱看,眼神有些慌张,形迹十分可疑,便一路跟踪。到岗山路一个出租房时,他们对这个妇女进行了询问,经过比对,发现她就是网上追逃人员傅某。

经审查查明,2014年6月10日至11月1日期间,傅某带着年幼的女儿先后在邹城市义乌商贸城、恒兴财富大厦、百货大楼,采用撬锁的方式盗窃电动自行车7辆,价值共计129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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