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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创新机制提升效能 打造警务督察品牌

山东法制报 2014-10-07 12:05 大字

以大数据思维引领打造智能化网上监督平台

“每天,全市督察民警通过网上视频督察子系统,对全市240余个基层所队值班备勤、服务窗口、执法办案场所及20个公安监管场所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跟踪督办整改,即使全市最偏僻派出所的办案区,也能够尽收眼底”。济宁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孔峰支队长介绍说。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济宁市公安局抢抓机遇,大力推进网上督察建设和深度应用。 2012年6 月,济宁市公安局被省公安厅督察总队确定为网上督察深度应用试点单位;2014年8月,济宁市公安局又被省公安厅督察总队确定为全省执法业务督察子系统应用试点单位,该系统是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的有效延伸和应用。按照“高点定位、夯实基础、深度应用、健全机制、力求实效”的工作原则,济宁市公安局以大数据思维引领,强力推动网上督察建设和深度应用,加大网上巡查的密度和力度,有效促进了窗口服务和执法办案单位的规范化建设。健全深化工作机制。建立即时提醒、积极预警、问题必纠的工作机制,强化问题即时反馈和跟进整改,突出问题现场整改,防止基层带病作业。 2015年以来,网上巡查内部监控56300 余路次,巡查县级对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报备信息2043 条,发现各类问题 13490 余件(次),通过电话提醒、函件反馈、编发专报、下发通报等方式,即时反馈并跟踪问题整改,对基层单位制度落实、内务管理、规范办案等方面起到较好的推动作用。

创新案件核查辐射延伸机制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去年,某县局经侦大队在办理侯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在对犯罪嫌疑人侯某某办理刑事拘留后,因其患有高血压等严重疾病不适合羁押而变更强制措施办理了取保候审。后该案移诉至检察院,检察院以侯某某逃逸为由,将卷宗退回。但该局经侦大队没有对逃逸的侯某某采取必要的上网追逃等措施,致使案件搁置。市局督察支队对该案开展延伸辐射,共发现类似问题和其它问题11 个,遂对该大队通报批评。在之后进行的回访中,抽查其近期办理的案件5 起,发现法律文书完备,必查证据齐全,全部按照时限办理。

为强化督察投诉案件核查的集中效应,提高办理案件和其它公安业务的质量,变群众投诉案件由被动、应付核查转变为主动、积极查究,使核查更有针对性,更具实效性,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在多年探索实践的基础上,于 2014年7月创新推出了督察案件实行核查延伸辐射机制,该机制针对经查证属实的孤立、单独的个案,通过科学分析研判,增加问题查摆覆盖面,查看被投诉民警或被投诉单位一段时期或一定数量的案件或业务,看是否存在类似或其它问题,做到以点带面,辐射关联。

为确保该机制的正常运行,市局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案件的受理、审批、核查、报告、建议、处理、反馈、整改、归档等具体程序,确保了案件核查工作链条的有序衔接。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的案件,建立完善了快速响应制度、首接责任制度、领导包案和挂牌督办制度、联合查办制度、双向反馈制度、核查结果抄报制度等,有力推进了公安执法和业务办理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延伸辐射机制的运行,提高了督察民警主动发现问题的意识,实现了由被动等待到主动出击的转变;提高了问题查纠的精度,实现了由盲人摸象到精确制导的转变;深化了个案督察的效果,实现了由疲于应付到长线经营的转变;强化了问题隐患的防范,实现了由就案查案到制度建设的转变。该机制正式实施以来,针对派出所、 刑警等开展活动5次,查阅案卷、业务档案181 本,发现、查纠、整改问题 35 个,提出督察建议 33条,下发《督察通知书》35份,问责3 人,基本实现了“提增核查的广度、提升核查的深度、提振督察的权威、提高规范化水平”的工作目标。

推行兼职督察特派员制度延伸警务督察的触角

针对县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人少事多,监督的触角很难延伸到方方面面、各个角落,难免存在一定的“死角”。 2013年以来,在全市公安机关推行了基层政工干部兼职督察特派员制度,并健全完善“每日六查、每周六问”工作机制。各地基层单位兼职督察特派员,积极开展“每日六查、每周六问”工作,即每日查内务、查考勤、查执法、查警车管理、查涉案财物、查“五条禁令”;每周问民警近期思想状况,问警务回访工作情况,问近期案件查办进度,问本单位涉法涉访案件情况,问重点人员稳控情况,问重点工作落实。全市兼职督察特派员,从内务管理、警容警貌、执法办案、警车、枪支管理、遵守“五条禁令”、涉案人员及财物报备等六方面抓起,强化基层单位的自我督察,提高基层单位自我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能力,真正建立起一支“近在身边、管住每天”的督察队伍。

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弘扬正气凝聚警心

2014年10月7日17时,邹城市太平镇某村村民孙某某与本村村民孙某打架,派出所民警口头传唤双方当事人到所处理,但孙某及其弟等五人拒不配合,将民警李祥建左臂抓伤,还躺在警车前阻碍车辆离开。现场民警向邹城市局督察大队报告后,督察民警会同巡警、治安和附近派出所警力迅速赶到现场,将孙某等五人传唤至邹城市局,成立专案组开展查证工作,于当晚 11时,将涉嫌妨害公务罪的孙某等5人刑事拘留,有力维护了民警的执法权益。

针对目前民警执法权益屡屡被不法分子侵害的现状,济宁市局督察部门秉承“维权是对民警最大关爱”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和谐督察的原则,始终把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当作凝聚警心和强化公安机关执法权威的一件大事来抓,创新机制,完善举措,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着力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责。为确保维权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市局督察部门从建章立制入手,着力夯实维权基础保障,初步健全了“一个平台、两支队伍、三项机制”的综合维权体系。建立维权信息平台。开通济宁公安维权信息网,拓宽民警自我维权渠道,实现民警维权诉求网上申请、及时核查、网上反馈,有效提升维权效能。建立两支辅助队伍:聘请市局心理咨询师对受到侵害的民警及时疏导调适不良情绪和心理反应;聘请市局公职律师参与维权案件处置处理,协助被侵权民警做好法律应诉、落实经济赔偿等事宜。健全三项机制,健全完善维权工作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市县两级成立“维权办”,积极为被诬告不实投诉民警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建立快速处置机制,推行维权“六快”工作法,即出警要快、联动要快、取证要快、处罚要快、宣传要快、正名要快。完善维权工作流程。制定出台了“十个必须”规定,在侵权案件发生后,从“案件报告、赶赴现场处置、宣传报道、安抚慰问、向上级汇报、如何办案、优待民警”等十个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据统计,2014 年以来,全市各级维权部门共查处侵犯民警执法权益案件96起,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2人,被行政处罚的37人,责令赔礼道歉的20人,为52 名被侵权民警下发《维权正名通知书》恢复名誉。 【英芯茳  刘  峰  沈  灿】

近年来,济宁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坚持“以人为本、和谐督察、查纠并举、务求实效”的原则,更新理念、创新机制,以大数据思维引领,打造智能化网上监督平台;以问题为导向,创新案件核查辐射延伸机制;以强化基层督察为根基,推行基层政工干部兼职督察特派员制度;以维护民警执法权益为动力,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责,有力督促了各项公安工作措施落实,有效转变了督察工作的模式,大大提升了督察整体工作效能,形成了富有济宁特色的警务督察品牌。济宁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先后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荣记集体一等功;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警务督察队;荣记集体二等功3次,三等功4次;市局督察支队多次在全国、全省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督察支队2名民警被公安部荣记个人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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