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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警有尊严地执法

山东法制报 2014-10-07 11:50 大字

“一个平台”——以大数据为引领搭建维权信息平台

以大数据思维引领和创新,开通了“济宁公安维权信息网”,充分发挥维权信息网共享、动态、实时、快捷的功能优势,让广大民警即时掌握维权动态,开展网上维权。工作中,民警往往在执法过程中受到侵害又碍于情面、不愿让更多人知道,或因工作原因不方便及时与督察部门沟通。通过网上维权,可让其将受侵害类型、程度及详细内容进行申请,督察部门管理员适时进行归纳,按照区域管理权限,指派或直接进行维权,在一定时限内予以反馈。 同时,充分发挥网上督察的作用,对有视频条件的民警被侵权案件,及时发现、取证、固定和保存。公安维权信息平台的应用,拓宽了民警自我维权渠道,实现了民警维权诉求网上申请、及时核查、网上反馈,有效提升了维权效能。

“两支队伍”——心理疏导缓解压力律师维权权威专业

济宁市公安局在配强配齐民警维权队伍的基础上,加强了心理咨询师和新闻记者、专业律师2 支民警维权辅助队伍建设。

组建心理健康咨询服务队伍。全市公安机关相继组建了心理健康咨询服务队伍,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120民警,承担了对基层民警心理疏导和健康咨询等工作。借助公安大讲堂,让心理咨询师现场给民警释疑答惑,运用大量鲜明具体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心理学知识,深入剖析民警工作中产生心理压力的背景和原因,引导民警学会疏解压力,调整不良情绪,以良好的心态投入工作和生活。

特聘新闻记者、专业律师队伍。创新拓展公安机关行政维权向舆论维权、自身维权向借助社会力量维权的延伸渠道,特邀聘请12名新闻记者和8名专业律师参与民警维权工作。邀请新闻记者监督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同时参与协助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形成了整体联动、宣传跟进、舆论引导、舆论声援和舆论支持机制。通过选聘专职律师,监督公安机关和民警履行职责、 行使职权和纪律执行,参与民警维权案件处置处理,协助被侵权民警做好法律应诉、落实经济赔偿等工作。

“三套机制”——建立维权处置机制提升民警维权效能

2014年10月7日17 时,邹城市太平派出所民警在处置一村民打架案件中,案件当事人纠集亲属、拒不配合,将处警民警左臂抓伤,并躺在警车前阻碍民警离开。接现场民警报告后,邹城市局督察民警会同巡警、治安和附近派出所警力迅速赶到现场,强制将孙某等5 人传唤至邹城市局,成立专案组开展查证,于当晚 23时,将涉嫌妨害公务罪的孙某等5 人刑事拘留,有力维护了民警执法权益。

为切实做好民警执法权益的维护工作,济宁市公安局建立健全民警维权处置机制。

建立维权工作运行机构和协作机制。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的维权委员会,市局调整了维权委员会成员,进一步明确了维权委和维权办工作职责。在内部,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密切配合,落实维权措施;在外部,建立会同检察院、法院,建立了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快侦快办协作机制,提升依法打击侵权行为的诉讼效率。

建立快速维权处置机制。推行民警维权“六快”工作法,即出警快、联动快、取证快、处置快、宣传快、正名快。对需要维权的案件,根据《济宁市公安局快速维权工作规定》,启动快速维权机制,限时成立工作组,限时受立案,限时完成调查取证,限时完成审批决定,限时执行处罚决定,每个环节紧紧相扣,最大限度地为民警遭受不法侵害行为进行维权。

实施维权优抚慰问机制。针对民警在执法中遭受不法侵害造成身体和心理伤害,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借鉴省厅民警优抚基金管理模式,会同政治部、警务保障、警察协会等部门,为民警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积极与医疗部门协调,开通了因公负伤医疗救助“绿色通道”,优先为因公负伤民警进行紧急救治;对被侵权民警进行看望慰问,实行精神鼓励,亮明单位支持态度,让民警得到心理慰籍。

四项制度——促进维权规范化构建维权长效机制

建立维权工作流程制度。近年来,济宁市公安局相继印发维权工作操作规范。“十个必须”,即在侵权案件发生后,从“案件报告、赶赴现场处置、宣传报道、安抚慰问、向上级汇报、如何办案、优待民警”等十个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将民警对维权工作的满意度纳入对县局的考核。快速维权工作规定,对督察民警出警、 成立维权工作组、 取证审批、 法医出具鉴定、 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羁押等进行时限界定。

建立维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广泛调研,征求相关警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明确了侵权案事件发生后,县级维权委、督察部门,以及相关警种的职责任务、报送程序和渠道、时限要求、 责任追究等条款,促进了各地维权案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理。今年4 月份,对某分局未按时报送侵犯民警执法权益的事件,进行责任追究。

建立督察正名和恶意投诉追究制度。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法》和《公安机关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出台《济宁市公安机关维护民警声誉正名实施办法》,对恶意投诉案件的界定进行了明确规范。对需要正名的单位和民警进行界定,对组织实施的程序和单位,采取什么方式正名,以及各阶段时间规定,《 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正名通知书》应当载明的内容,《通知书》送达和抄送的要求等都作了具体规范。今年2 月份,为全面提升全市公安督察民警的案件核查和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市局采取以战代训、战训合一的方式,组织全市公安机关督察民警对清理、筛选出的17 个投诉问题明显、线索清晰、有核查价值,以及部分二次投诉的案件进行集中查办。核查结束后,对于恶意投诉,如韩某某投诉曲阜刑警孔某参与经济纠纷问题,商某某投诉汶上刑警李某滥用职权问题等,要求当地督察大队立即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请法制部门会商,依法对举报人进行了处理,维护了被恶意投诉的单位和民警的权益。

建立基层督察特派员维权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科所队政工干部兼职督察特派员“ 人头清、 情况熟、 信息快”的优势,对本单位民警执法过程中受到不法侵害的,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督察部门进行报告备案,督察部门根据案(事)件的紧急程度,决定是否与有关部门联动进行维权。

全市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对侵权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捍卫广大公安民警的执法权威,切实维护民警的执法权益,初步形成了“ 以打击树警威、以抚慰暖警心、以科技提效能、以宣传扬正气”的维权工作格局,让民警更有尊严地执法,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为创建法治、和谐社会,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英芯茳  程  超  黄自立】

——济宁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侧记

近年来,济宁市公安局督察部门秉承“维权是对民警最大关爱” 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和谐督察的原则,始终把维护民警执法权益作为凝聚警心、强化公安机关执法权威的头等大事来抓,创新机制,完善举措,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系统推出了“一个平台、两支队伍、三套机制、四项制度”的综合维权体系,着力维护民警执法权益,有效保障了民警有尊严地执法。2014年以来,全市各级维权部门共查处侵犯民警执法权益案件96起,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12人,行政处罚37 人,责令赔礼道歉20人,为52名被侵权民警下发《维权正名通知书》恢复名誉。

公安一线·经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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