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首例内陆渔业养殖险邹城赔付
8月9日上午,邹城市北宿镇西故村养殖户李生存从省渔业互保协会工作人员手中领到了8620元的赔偿金,弥补了白鲢鱼大量死亡造成的损失。这也是山东省内陆渔业养殖险试点以来出现的第一个出险赔付案例。
接过理赔款,李生存高兴地说:“我养鱼20多年了,每年或多或少都会因鱼类意外死亡遭受损失,以前没有任何保障,损失只能自己承担,现在好了,有了养殖险,心里踏实多了。”
据介绍,今年7月中旬,山东省渔业互保协会在邹城试点开展了内陆养殖险,意外死鱼能获得成本80%的赔付。经营多年渔业养殖的李生存当即签订了保单,为他140亩的白鲢鱼池塘投了8000多元的保险。7月23日,由于持续多日的阴雨天气,李生存的鱼塘出现了1000多斤的死鱼,第二天又死了3000多斤。25日,接到报案电话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池塘核实情况,确定死亡白鲢4310斤,经对鱼苗费、饲料费、人工费等成本进行核损,确定赔付理赔款8620元。
市渔业局工作人员说:“渔业养殖风险很高,像暴雨、冰雹、风灾、旱灾、雷击甚至阴天导致的缺氧都会造成鱼类死亡,而因败血症等鱼类多发性病害造成的死鱼损失更是很常见。一旦出现死鱼事故,养殖户有可能会血本无归,有的渔民朋友会因此丧失进行渔业再生产的能力。”而推行内陆渔业养殖险就是为了增强渔业养殖户在遭遇突发风险的抵御能力,主要针对内陆湖区养殖水域、采煤塌陷水域、淡水精养池塘以及工厂化养殖企业等渔业生产区域实施水产品生产保障,鲤鱼、鲫鱼、草鱼等多个淡水养殖品种都可以投保。(记者孙丹青通讯员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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