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公益岗位帮扶特困高校毕业生
昨日,记者了解到,邹城将开发部分公益性岗位帮扶特困高校毕业生就业,本次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将充实到基层工作一线。此次考选对象为具有邹城常住户口,择业期(2年)内未就业的国家计划内招收专科及以上学历邹城生源特困毕业生,报名时间为11月28日至30日,报名地点为邹城市就业服务局人力资源市场(护驾山路1739号)。
报考条件为择业期(2年)内未就业的国家计划内招收专科及以上学历邹城生源毕业生;具有邹城常住户口;符合特困毕业生的有关规定;身体健康,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记者了解到,考生报名时不报具体岗位,参加同一内容的笔试,择优录用。报考人员需本人亲自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特困生证明材料(市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卡;高校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据了解,公益性岗位主要是指由政府出资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此次邹城公益性岗位录用人员确定岗位后,将签订相关协议,实行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协议期内),协议一年一签。协议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特困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按照有关规定,录用人员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按照文件要求,每人每月将给予1100元的岗位补贴(参照当年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以当年最低缴费基数为标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记者相启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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