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转发虚假刷单,获刑三年半 山东集中宣判一批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423万元
为打击和震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净化电信网络环境,维护社会秩序,1月29日,山东法院集中宣判一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宣判案件4件,涉案金额达423万元,对58名被告人判处刑罚。
本报记者崔岩马云云
冒充银行发短信
31人结伙诈骗
2016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上官伟科雇用被告人上官伟钊、上官贵宝、上官明川等人发送以“扣银行卡年费”为内容的“95599”“10086”诈骗短信。
在被害人拨打信息内的预留电话时,上官伟科指使上官伟钊等三人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其冒充公安人员,指示被害人到ATM进行操作,将被害人银行卡内的资金转到被告人上官再旺取款团伙持有的银行卡内。上官伟科再安排以上官再旺为首的团伙取现。发送涉案诈骗信息多达1063718条,接打电话4817次,诈骗资金共计359600元。
同期,另有分别以被告人吴伦俊,被告人张雷雷、杜芦沙,被告人葛林通为首的诈骗团伙等共计12个,各团伙有交叉、有分工,通过拨打电话,以发放危房补贴、购房补贴、车补等为诱饵,或者利用“伪基站”发送银行诈骗信息等方式,实施诈骗,骗取资金七十余万元。
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情形,临沂市临沭县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被告人上官伟科等31名被告人十三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4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
宣判后,上官伟科等提出上诉,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组建微信群
转发诈骗链接获利
1月29日,济宁市鱼台县法院对刘爱荣等6人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
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期间,被告人刘爱荣、李培、刘东霞、王彩云、王超等人使用微信接收张金、陈雪(二人均判刑)发送的虚假刷单广告,领取转发任务量,组建微信群进行转发获利。其中被告人刘爱荣转发32146条,被告人李培转发28025条,被告人刘东霞转发31134条,被告人王彩云转发43847条,被告人王超转发49944条,被告人于洪涛转发86663条。各被告人分别获得上线张金、陈雪数万元的报酬。案发后,被告人刘爱荣、于洪涛、刘东霞、王超被抓获归案,被告人李培、王彩云自动到案。
济宁市鱼台县法院认为,在整个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中,被告人刘爱荣、李培、刘东霞等处于转发诈骗链接环节,按照上线安排,完成信息转发任务量并据此获得相应报酬,为下游诈骗团伙直接实施诈骗行为起帮助、辅助作用,均系从犯,可从轻处罚。各被告人转发用于诈骗的链接信息系通过网络层层分级,层层扩散,受众范围以点带面,社会危害性大,可酌定从重处罚。
根据各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上述被告人三年六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3万元以下不等的罚金,违法所得全部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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