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 促进家庭和谐 婚姻辅导中心为幸福护航
本报记者 杨柳通讯员 丁培 隋艳平
“要不是你们批评教育我俩,我们今天就把婚离了,其实仔细想想,确实没有什么大矛盾,两个人应该互相包容!” 4月2日,在汶上县婚姻辅导中心,本打算来办理离婚手续的李先生和何女士,在中心志愿者的劝导下,打消了要离婚的念头,这是汶上县妇联依托县婚姻辅导中心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一个剪影。
近年来,汶上县妇联积极发挥联系妇女儿童、家庭的桥梁纽带作用,扎实推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促进全县家庭的平安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不懈努力。针对妇女和家庭实际需求,该县妇联联合专业力量提供法律政策、心理咨询、婚姻调解等多元化服务帮助。依托汶上县婚姻辅导中心,坚持“婚前辅导、婚中调解、离婚疏导”工作模式,2019年以来,接待申请离婚当事人6363对,接受离婚辅导和调解4979对,成功劝和3001对。提供申请结婚新人婚前辅导和婚前宣教28场次,受益1560人次;参与法院诉前婚姻调解56人次。同时,充分发挥12388妇女维权热线作用,依托全县设立15所妇女维权站,延伸妇联工作手臂,做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调解”,以“小家”的和谐促进“大家”的稳定。
据介绍,汶上县妇联还积极挖掘各领域的先模人物资源参与婚姻调解工作,提升工作效果,树立榜样作用。实施“阳光护苗”工程,及时对父母离婚家庭的未成年子女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跟踪评估和指导,对他们离婚后子女教育中遇到的困难、出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辅导。2019年以来,对离婚当事人未成年子女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咨询162人次。
此外,汶上县妇联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11·25”反家暴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走进村(社区)、走进家庭,积极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持续提升妇女同胞依法维权意识。深入开展典型示范活动,把“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家庭”评选与“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家庭美德教育,鼓励广大妇女及家庭成员崇德向上、求善求美,正确经营婚姻和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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