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济宁市转办第29批信访举报件共计6件(其中来电2件、来信4件)。截至10月3日,已办结5件
(第29批2021年10月3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1X2SD202109230293举报人对X2SD202109110066公开回复情况不认可:
1.举报人认为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造成村民耕地面积减少。
2.回复中未对南站街道辖区内其余10个村建设该项目是否超标准进行回复。
3.回复中称“曾有王姓村民在北村废弃河道内采砂”,事实认定错误,采砂地实为村耕地(基本农田),并非废弃河道。
4.图3房屋挂有“启程检品”标牌,与回复称该地为设施农用地不符。
5.回复称“南站北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在村内承包土地上建设房产,实为北村在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和为贵社会治理中心,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举报人称该地为北村三组十户村民承包地,村委每年补偿1000元,与村民签订合同,该项目建设未经批准,属破坏土地。
济宁市其他污染9月24日,汶上县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问题1、问题2:《关于2019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济农字〔2019〕40号)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南站街道11个村,共计1.4万亩,项目主要内容为:田间道路建设、PVC输水管道铺设、电力线路架设、田间机井配套等,工程内容按照批复内容进行施工。国家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是为了提高土地产能和粮食产量、方便农民耕作、增加农民收益。经对11个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间道路进行现场勘测,实际情况是对原有道路进行维修、整平、加宽,并对路边排水沟进行疏挖。依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中关于田间道路工程的要求,田间道的路面宽度为3m—6m,经现场勘测该项目田间道路建设均符合要求,没有超标准建设,未造成村民耕地面积减少。
2.问题3:2000年王姓村民采砂地块具体位置为南站北村村北、废弃河道南与南站街道张村土地交界处,该地块地势低洼,已种植树木,与废弃河道相连,为南站北村耕地。因时间过于久远,该县自然资源部门无法证明2000年该地块具体土地性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后,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坑塘水面。原汶上县国土资源局查处后,该地块至今未再次发生非法采砂行为。
3.问题4:反映的房屋位于汶上县南站街道北村三组,为汶上县启正农作物种植家庭农场用地,占地土地性质为林地,属设施农用地,主要用途为粮食仓储、农用机械存放等,该设施农用地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并上图入库纳入自然资源部设施农业项目备案管理,不存在违法占地问题。2019年下半年该农场负责人曾将部分空间交由一商户暂放服装半成品。后有村民反映使用不当,2020年5月该农场负责人及时改正,商户清除库存,迁出该农场。2021年9月24日核查时,“启程检品”牌子已不存在,未发现存放农资农机以外的其他物品。
4.问题5:南站街道北村建设的“和为贵”社会治理中心所占地块,原为三组部分村民使用的土地,原地貌状态高低不平,种植杨树等树木,土地性质为村集体建设用地,现土地性质仍为村集体建设用地。“和为贵”社会治理中心属于公共设施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南站街道北村村委立足历史现状,每年按照每亩1000元标准支付给原土地使用村民。
部分属实1.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第一次信访举报的现场调查人员作出了书面批评。
2.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站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对土地的监管,防止偷采地砂行为再次发生。
已办结无2X2SD202109230279济宁市微山县留城路留城嘉苑小区的居民反映小区的环境一直是脏乱差,垃圾乱堆乱放,夏季垃圾臭味熏天,苍蝇嗡嗡嗡乱飞。一入冬垃圾满天飞。小区的路面破损严重,地面全是沙粒石子, 地面尘土严重,起风时尘土漫飞。济宁市土壤9月24日,微山县组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夏镇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留城嘉苑小区”位于夏镇街道留城路中段路北,2011年竣工投用,共4栋楼房120户居民,目前无专业物业公司管理,住宅区垃圾由社区保洁员收集后运至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置。
2.住宅区院内西侧有垃圾桶,垃圾桶内未存放垃圾,居民把生活垃圾存放在垃圾桶外,现场有异味;住宅区内绿化带周边有居民存放的杂物,部分绿化带已被居民占用种植蔬菜。
3.住宅区使用年限较长,院内及周边道路部分混凝土路面确有起皮破损现象。
部分属实1.夏镇街道办事处组织金源社区人员对该住宅区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购置垃圾桶,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对垃圾集中收纳定期清运。
2.金源社区召集居民代表进行座谈,按程序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住宅区居民筹资对破损路面进行维修,并按照相关程序选聘专业物业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
已办结无3D2SD202109230077济宁市曲阜市东宏路东宏集团,公司的南厂和北厂在夜间生产,生产时有刺鼻性气味。济宁市大气9月24日,曲阜市组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小雪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山东东宏集团有限公司先后建设投产了8个项目,均已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评批复及验收手续,在建设项目2个,已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正在建设。
1.南厂区情况。
年产2.6万吨新型碳纳米改性聚乙烯(PE)管材开发项目,因生产规模发生重大变动,2019年6月重新报批环评,并取得环评批复和验收。2021年6月,委托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挥发性有机物符合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年产2.6万吨新型聚氯乙烯(PVC)系列管道项目,2020年9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12月自主验收。2020年11月,委托山东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测,挥发性有机物符合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年产1.1万吨新型高分子材料钢塑复合管材、管件开发项目,2019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 2019年12月自主验收。2021年6月,委托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挥发性有机物符合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年产4000吨PE项目,2019年8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4月自主验收。2021年6月,委托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挥发性有机物符合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年产6.4万吨高性能及新型复合塑料管道项目和年产12.8万吨新型防腐钢管项目,2020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正在建设中。
2.北厂区情况。
大口径管材及配套扩能项目,2010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2011年11月验收。2021年6月,委托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挥发性有机物符合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涂塑钢管项目,2011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2012年6月验收。2021年6月,委托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挥发性有机物符合排放标准,达标排放。矿用管材、管件专用料制造项目,2012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2012年8月验收。2021年6月18日,委托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挥发性有机物符合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年产100万件复合管道用高压连接质量提升技改项目,2019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 2019年6月自主验收。2021年6月,委托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颗粒物符合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9月26日委托山东龙腾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达标排放。9月24日晚,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对该公司进行夜查,该公司车间正在生产,厂区周围没有闻到异味。
不属实已办结无4D2SD202109230034济宁市邹城市香城镇崔口村,村西南角有养殖场,一部分污水直接排放到河道中,无经过处理,一部分没经过处理拉到村北的水库中。济宁市水9月24日,邹城市组织畜牧业发展中心、香城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问题为崔某来养殖场,位于香城镇原崔口村西南,距离最近住户300余米,建有11栋养殖棚舍,约3000平方米,目前生猪存栏约300头。该养殖场配建有储粪棚210平方米,粪污储存池440立方米,沼气池150立方米;配备吸粪车1辆,三轮运粪车1辆,污水泵2台,喷淋除臭设备3台(套)。养殖粪污全部还田资源化利用。
2.养殖场北侧80米处的沟道为水库泄洪道。养殖场距离水库500米,水库处于养殖场上游。养殖场周围及崔口水库周围,未发现粪污外排、偷排现象,附近河道水质感官正常。
不属实已办结无5X2SD202109230039曲阜市中联水泥厂东,曲阜土发集团以生态修复治理名义非法盗卖防山镇陶西村废弃石材厂矿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济宁市生态9月24日,曲阜市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防山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区域为历史遗留矿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防山镇陶西村属于项目治理北区。东西长约730米,南北宽约750米,边坡高为7米~18米,边坡角40°~80°左右。该区域内原有7个明显的露天采坑,岩石裸露,最大边坡角近于直立。通过项目实施,能有效的改善矿区生态环境,预计可复垦耕地约818.85亩。
2.2020年5月曲阜市政府与济宁市土地发展集团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实施矿坑生态修复、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济宁市土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曲阜市书院八宝山采石厂闭坑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设计》,施工方为曲阜华立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全程监理。项目2020年7月开工,目前正在开展边坡治理、土方回填等工程。项目施工中削坡减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等产生的残余石料,由曲阜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进行收购,所得收益全部用于该处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不属实已办结无6X2SD202109230095嘉旺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嘉旺养鸭场,污染河水,异味严重。济宁市水9月24日,邹城市组织畜牧业发展中心、水务局、香城镇人民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邹城市嘉旺农牧养殖有限公司,建有肉鸭养殖棚舍15栋,配建有储粪棚100余平方米、粪污储存池1000余立方米,多级发酵池2000立方米;配备固液分离机2台,有机肥发酵设备1台,粪肥运输车1辆,生物除臭塔1套。养殖粪污水进入多级发酵池厌氧发酵后,沼液还田资源化利用。生物除臭塔收集处理粪污储存池异味。9月16日至21日,在养肉鸭全部一次性出栏,目前正在进行棚舍清理,造成异味。
2.邹城市嘉旺农牧养殖有限公司附近没有河流,北侧80米处有一坑塘,为附近村民为方便灌溉修建拦水坝而成,容量预估2000立方,坑内水主要来源为地表渗水和雨水。坑塘周边无粪污堆放,未发现管道直排现象,已委托山东环赢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水质进行检测,预计10月4日完成。
部分属实邹城市畜牧业发展中心责成嘉旺农牧养殖有限公司实施生物除臭技术,喷洒生物除臭剂,降低异味产生。
邹城市水务局责成邹城市嘉旺农牧养殖有限公司做好厂区内环境整治和排水工作,禁止污水外排。
阶段性办结无
新闻推荐
“专家们给学校师生送的专业安全知识太实用了!”近日,汶上县康驿镇第一中学教师赵燕青对镇里聘请安全专家开展“送安全培训...
汶上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汶上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