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筹措扶贫资金4.7亿元 未脱贫人口较去年末减少多半
点击查看原图■本报记者曹俐
8月11日,济宁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奉月做客东方圣城网“在线访谈”栏目。据杨奉月介绍,今年以来,济南市财政部门筹措各项扶贫资金4.7亿元,其中,争取专项扶贫资金1.5亿元,重点支持贫困村产业发展;争取行业扶贫资金1.38亿元,支持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土地治理、农村饮水安全、乡村旅游等;争取扶贫债务资金8200万元,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市级安排1亿元扶贫专项资金,足额列入预算给予保障。目前,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济南市未脱贫人数为97163人,较2015年年底贫困人数减少了一半多。
产业脱贫发展电商贫困户135户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发展种植、养殖、加工流通等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门槛低、市场稳、风险小、见效快的产业项目,实施电商扶贫、光伏扶贫等工程,通过产业发展增加收入。在脱贫攻坚期内,对每个省定贫困村提供3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着力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对贫困村所在区域,发展大田作物托管、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为农服务中心给予补助,对贫困户按优惠价格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其中,按照每个不低于50万元补助标准,优先支持贫困村所在区域的为农服务中心建设。
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力度,按每村6万元的标准为省定贫困村建设健身场地、配套健身设施,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健身活动。在省定贫困村相对集中的乡镇建设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社区青少年工作服务示范站点,为贫困村人群提供形式多样、专业性强的帮扶服务。
在发展产业方面,今年以来,全市参与扶贫新型经营主体356个,带动贫困户4671户;实施种植、养殖、加工项目的村473个,带动贫困户7658户;实施乡村旅游扶贫的村46个,带动贫困户701户;实施电商扶贫村36个,发展电商贫困户135户;实施光伏扶贫村355个,发展光伏贫困户4392户。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今年以来,完成98个贫困村“户户通”道路硬化工程,累计投资4700.6万元,共计里程达200.6公里;完成35个贫困村通公交工程;完成13个贫困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
就业脱贫为全市5234户贫困户开展技能培训实施农村扶贫“雨露计划”,贫困户家庭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期间每人每年补助3000元,连补两年。将贫困家庭符合条件人员优先纳入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试点范围,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所在企业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财政按每个学徒每年4000至6000元的标准对企业给予补贴,补助期限不超过两年。实施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政策,对吸纳贫困人员达到政策要求的企业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财政按同期限基准利率的50%贴息。针对贫困家庭特点,在基层农业服务、公共设施管理、环境保护、园林绿化、交通协管、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公路养护等领域,定向开发部分公益性岗位,财政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目前,全市开展贫困户技能培训5234户,帮助贫困群众实现就业4781人,其中政府提供公益性岗位1844个。率先在全省开展“免担保、免抵押”创业贷款扶贫工作,汶上县作为试点县,已为29户贫困户发放创业扶贫贷款。
医疗保障与救助脱贫今年为4618户贫困户办理低保加大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力度,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全面实施贫困家庭新生儿免费筛查等防治工作。
加强贫困人口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优先扶持省定贫困村农村幸福院建设,改善贫困村养老服务条件。落实农村五保供养财政保障政策,将贫困村“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抚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积极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引导带动商业保险机构实施“银龄安康”工程,为全市60岁以上生活困难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组合保险,实现对低保、特困、高龄等特殊群体老年人全覆盖。
今年,贫困户中新办理低保4618户、8652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5元至35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4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4600元。面向贫困群众,发放惠民医疗卡3992张,减免医疗费用8.54万人次,发放疾病应急救助金409.8万元。全市实施贫困户危房改造3705户,补助资金6197.5万元。而且,在社会扶贫方面,今年以来,启动实施了***“情暖万家”、“康复助医”等慈善救助项目,救助贫困群众49687人,发放慈善救助款物1593万元。各级各部门积极动员各类企业参与扶贫开发事业,结对帮扶352个村,帮扶资金332.7万元。
金融脱贫
实施小额扶贫信贷政策实施小额扶贫信贷政策,主要解决贫困户贷款难和贷款贵的问题,并将扶贫企业等经营主体纳入支持范围。对于个人的贷款,称为“富民农户贷”,是指向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生产经营项目、有信贷需求的贫困户,发放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的贷款。对于扶贫企业等经营主体的贷款,称为“富民生产贷”,按每带动1名贫困户脱贫给予5万元优惠利率贷款。同时,通过设立风险补偿金,对金融机构贷款损失,给予一定补偿。为解决贷款贵的问题,对贫困户的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对扶贫企业等经营主体的贷款,给予每年3%的贴息。另外,通过担保费补助形式,进一步降低贷款成本。
同时,实施倾斜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省定贫困村中贫困户参加农业保险,保费自行承担部分,财政补助50%,引导贫困户踊跃投保,减少农业灾害损失。
旅游脱贫
通过旅游带动就业创业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每年从省定贫困村中筛选出具有旅游资源基础和发展潜力的村,改善贫困村旅游环境。支持贫困村发展特色旅游商品,按照每村5至10万元的补助标准,对有潜在资源的贫困村特色旅游商品,进行挖掘、包装和营销,增加贫困户营销收入。支持开展贫困村旅游就业技能培训,对具备旅游资源的贫困村给予1至2万元经费,组织支部书记、乡村旅游带头人开展培训。
通过旅游发展带动就业创业,对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创业,带动5人以上贫困户就业的经营者,按经营规模补助3至10万元。对成规模收购贫困户自产农副产品、租用贫困村村民房屋、院落、土地等自有资产开展规模经营,对实现贫困户脱贫的旅游企业按照实现脱贫户数给予2至30万元补助。对整村成建制实行公司化、股份制经营的旅游企业,按照带动的贫困户数,给予20至50万元补助,用于发放贫困户报酬,支付贫困户租金。
教育文化脱贫
贫困学生享受全程资助加大贫困家庭学生补助力度,对经济困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实行资助全覆盖。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1200元,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普通高中、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2000元,高校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同时,学前适龄儿童免收保教费,普通高中免收学杂费,中职教育免收学费。除助学金外,通过助学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做好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助学贷款额度,本专科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12000元,高校学生在读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同时,支持贫困村文化建设,实现省定贫困村农村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广场和广播电视全覆盖。对省定贫困村农村文化大院设备购置,按照每个村5万元给予补助。结合实施科普示范工程,为省定贫困村每村安装一台数字播放终端,带领贫困村科普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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