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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省内首推农房抵押贷款

农村大众报 2016-05-23 00:30 大字

农村大众报肥城讯(记者李伟通讯员房燕)截至5月20日,肥城农村商业银行已经受理农民住房抵押贷款申请13笔,发放贷款2笔,金额12万元。今年3月31日,肥城市王瓜店街道东大封村种植大户李敬国,利用自家的农房作抵押,在肥城农村商业银行办理了2万元的贷款,用于购买农资,这笔贷款成为山东省首笔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土地、房屋是农民最重要的资产。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有效价值认定,加上法律规定的限制,农村房屋不能作为贷款抵押。为了破解农民贷款难,2015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在全国选择基础条件好的县(市、区)先期开展试点。同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正式决定,允许全国59个试点县(市、区)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试点地区获得全国人大的法律授权。山东省的肥城市、滕州市、汶上县列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肥城农村商业银行结合农村住房特点和抵押贷款相关规定,创新推出了“农民住房便民贷”信贷产品,明确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相关条件和操作流程,并简化贷款步骤,实施利率优惠。这是山东省首个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产品。

作为抵押物的农房,价值评估是个难点。“在办理农房抵押贷款过程中,为减轻借款人的负担,减少评估费,采取了协商评估的方式,即由借款人与银行协商评估房屋价值,贷款授信额度为评估价值的50%。”肥城农村商业银行业务管理部经理范辉说。

肥城市潮泉镇玉皇山村村民王光忠种着53亩地,去年秋天他开始种植苹果树,并准备在林下发展中药材和散养鸡。可到今年春天,他仅整理土地和购买果树苗就花了20多万元。下一步他打算购买鸡苗,但钱花没了。得知当地推出农房抵押贷款后,王光忠于4月21日向农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5天后,他获得了10万元贷款。王光忠成为肥城第二个获得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农民。目前,王光忠已经利用贷款建起鸡舍,并购置了400多只芦花鸡苗。

据肥城市委农工办提供的数据,截至目前,肥城已在340个村为6.9万户农民颁发了农村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比例达到56%。农户手持宅基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在肥城农村商业银行任意一家网点,都可以申请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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