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法官利民执行获好评
本报3月9日讯 (通讯员邹旭) 2月7日上午,来自济宁市汶上县寅寺镇的胡继秀、胡亚楠来到莒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执行法官周磊送上“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
2014年7月4日,申请执行人高水英、何玉荣、胡继秀、胡亚楠、胡嘉程五人向莒南法院申请执行李某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标的236303.60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某某始终下落不明,未到庭履行。执行人员经多方查找,发现被执行人有汽车一辆,评估后两次拍卖均流拍,同年12月16日,该院将该车对申请人以物抵债。期间,发现该车在事故后有高额施救费、看车费等费用,执行人员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将应缴费用予以减免,并将该车交申请人自行变卖得款一万五千元。此后,执行人员又发现被执行人在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中心支公司对车上人员险进行投保,法院遂向该保险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经多次耐心细致地调解,该公司终于与申请人达成协议,赔偿申请人5万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申请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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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汶上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