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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济宁市检察机关﹃检察之星﹄评选活动揭晓

山东法制报 2015-04-01 13:12 大字

近日,由济宁市检察院组织的济宁市检察机关首届“检察之星”评选活动结果揭晓,全市 16 名检察干警被评选为2014 年度济宁“检察之星”。

在评选出的“检察之星”中,有即使病魔缠身、 丈夫离世,仍然不改检察官本色,参与司法会计检查、鉴定案件400余件的“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宋尚环;有 20 年如一日,用心守护公平正义,被群众誉为服务百姓“一线先锋”的公诉科长罗怀公;有尊崇法律,守望正义,为被判 14 年有期徒刑的受冤群众洗清冤屈的监所处长王开峰;有攻坚克难、争创一流,成功参与研发“一线工作调度平台”的“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技术能手”杨凯;有厚积薄发,追求卓越,从“市十佳”到“省优秀”再到“ 全国优秀”,一年时间实现“三级跳”的“全国优秀公诉人”刘娟;有把单位当成家、把同事当亲人、和群众交朋友的“汶上县敬老好儿女”邵华……他们是秉公用权、为民司法的典范,是恪尽职守、勤勉奉献的楷模,是清正廉洁、严于自律的榜样,是济宁检察队伍的优秀代表。他们以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铮铮誓言,是检察队伍中“一颗颗闪闪发亮的星”。

榜样是一种力量,鼓舞斗志;榜样是一面旗帜,指引方向。去年以来,市院党组紧紧围绕省院和市委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把创先争优作为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提振检察队伍精气神的重要抓手,组织开展了“检察之星”评选。旨在为广大检察干警树立榜样,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

“ 一花独放红一点,万紫千红才是春”。济宁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正以“检察之星”为榜样,学先进、比先进、 赶先进,进一步增强职业荣誉感、 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勤勤恳恳履职,踏踏实实做事,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努力做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探索者、实践者、领跑者,为全市检察工作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作出更大贡献!

于飞  寇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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