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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推行先行赔付制

大众日报 2015-03-17 01:29 大字

□王浩奇张伟光吴茂贤报道

本报汶上讯3月13日,汶上县工商局与联民、邮政两家试点企业签订消费纠纷先行赔付责任书,为消费者维权开通绿色通道。通过第一时间赔付,破解消费维权难、商家公信力差的难题,这在济宁首属首例。

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指导意见中首次规定经营者在消费环节建立“首问制”和“赔偿先付制”,汶上县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先行赔付消费者的工作机制,力争让消费纠纷不出店门、不出市场,缩短解决时间,降低维权成本。

目前,两家试点企业正就单一商品或易于认定的商品类别,积极与生产企业沟通协调,制定更加详细明确、方便快捷、易于操作的先行赔付措施。当消费者的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同经营者发生纠纷时,由企业依法自行解决,按规定先行赔付,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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