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任大事,决断神敏的郭朝宾
点击查看原图郭朝宾,字尚甫,别号黄涯,山东省汶上县苑庄镇槚柏村人。明武宗八年(1513年)出生于名门望族,幼年时就读于昙山文昌阁,“少而博闻强识”。明世宗嘉靖十四年(1535年),郭朝宾年仅22岁就进士及第,四年后被授为户部广西司主事,同年迁山西司郎中。
在任郎中时,郭朝宾被派往大同督饷。大同过去招商筹饷,权贵托门子的很多,占了位置却使粮饷极其匮乏。现在大同军务急迫,当局决心要清除积弊,所以选择郭朝宾来承担这个重任。
郭朝宾来到大同审时度势,因为朝廷明令禁止游民来大同,而前任郎中因权贵靠近关防,剥夺商人的利益给予权贵,所以弊端就在于郎中身上。在征得朝廷同意后,郭朝宾杜绝亲朋、权贵请托,张榜招边防商人凡能转运粮草的,均可根据自身能力充实国家仓廪。官府按照商人运输多少,付给银两或盐,然后即迅速离开大同。这样一来,商人趋之若鹜,而游民却无利可获,自然也就不在大同留滞了。经过采取此项措施,不仅大同国库粮饷充裕,而且每年可为国家结余两万两白银运费。
郭朝宾任山西司郎中两年,被擢升陕西按察副使。在此任上,郭朝宾主要精力备兵西宁并处理民族事务。西宁地方有许多羌族部落,地方官吏对他们极尽虐待之能事,激起羌族民众揭竿造反。当地巡抚听从部下建议,准备派兵剿杀。郭朝宾坚持施以朝廷恩惠为主,对地方官吏严加约束,并命令官吏、士兵认真区分顺从和叛逆的羌族部落,如果有杀戮无辜羌民部落的一律处以死罪。羌族部落因此得以存活者甚众,边境也因此得以安宁。在西宁期间,一些羌族部落首领即使有反叛朝廷的念头,郭朝宾以诚相见,仅需一封书信申明大义,即可平息。其后郭朝宾离开西宁,羌族部落不时反叛,以致出现攻杀军队部将和地方官吏的现象。
郭朝宾在西宁三年,因父亲病故,回籍守丧。期满后出补河南管河副使。任职三年,迁升陕西参政,负责分守山西。当时有一家姓韩的大户侵夺民田,被侵害百姓上告到官府,但因原租田佃户藏匿,官司久久不能结案。郭朝宾到任后立即派人把被告捉拿到案,审问清楚后将田地归还被侵害百姓。
在山西三年后,郭朝宾因继母去世回汶上守孝。至明穆宗隆庆元年(1567年),郭朝宾补故官浙江,转按察使,左、右布政使。按照惯例,浙江官衙所用物料均招聘商家购买,一些卖家勾结商家交相贿赂请客,所得好处动辄过万。郭朝宾决心矫正其弊端,多方选择有干才的官吏和品行好的商人,按真实价格付给货款。如果百姓有备好的土特产品,可自行交给官府,官府立即按质给钱,并以此立为惯例。这一做法既稳定了市场,又避免了豪富权贵从中渔利。郭朝宾也因此“颂声大作”。
浙江当时风俗是对一个案件往往纠缠不清,即使以杀人而告状的,语言也多混乱不清,官府因此无法深究其原委而不能断案。郭朝宾了解这种情况后发布告示:凡告别人杀人或伤人者,官吏即以告状当日检验,被告要在一定期限内对受害人的伤情变化负责,如果受害人在限期内因伤情恶化死亡,被告应按杀人罪论处。如果被告没有罪责,地方官吏则不得限定其负责原告伤情变化的期限。此令一出,纠缠不清的案件由此大大减少。
浙江还有一种情况,这里大都是水田,所以有很多陂塘,供蓄水灌溉或排泄洪涝,但时间长了容易淤塞,一些豪强则仗势侵占陂塘疆界,使附近水田无法得到正常灌溉。郭朝宾督令地方官吏主持,把被侵占的疆界一律收回,并对所有水塘进行疏浚,恢复水塘蓄水泄涝灌溉功能。
郭朝宾在浙江任上,还平反了一起冤案:有人告一武官,称其与二十人一起为盗。此案在郭朝宾知道时已经定案。郭朝宾亲自审问盗犯同伙,称其住处近的在温州,远的在福建。郭朝宾对人说:“哪里有相距千里之外的人会在一起偷盗?并且身为武官,要和所属部卒同宿共止。怎么可能跑出去与盗贼勾结在一起作奸犯科呢?”深入调查了解,这个武官和其所谓同伙果然是被冤枉的。于是这一干人都被无罪释放。
隆庆五年(1571年),郭朝宾被召入朝,留擢顺天府尹。时有一朱姓宗室仆人仗势在集市与人斗械,被军尉制止,这位仆人深夜潜入官舍,击伤军尉。仆人后怕,竟然杀死自己的小儿子,诬称是军尉所为,军尉因此被判为死刑。郭朝宾审理此案,说:“军尉制止这个仆人与人斗械,是自己职责所在,与仆人的小儿子没有什么关系,他怎么会把这个小孩子杀死呢?”这个仆人只好承认了自己的罪责,军尉因此得到释放。
在顺天府尹任职时间很短,郭朝宾当年拜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浙江。第二年(1572年)明神宗朱翊钧即位,郭朝宾被召入京为户部左侍郎,总督仓场。朝中一宠臣,为表现自己,几次奏请开挖两条河道,郭朝宾经实地考察,认为开河时机未到,不加附和,不一味媚上,结果几次廷议,均以他的力谏而否决。此后,一谈起此事,人们都以“持重”二字称颂郭朝宾。
在京任职期间,郭朝宾曾因力保一忠良,被权奸严氏父子所参,被贬为高邮判员。两年后平反,官拜工部大司空(即工部尚书),诰授资政大夫。又三年丁丑,郭朝宾满考累疏求罢,诏予致仕归籍休养。
郭朝宾历事三朝,为人老诚浑朴,志行端淳,雅有器局。穆宗帝称之为“有长者之风”;神宗皇帝亦称之为“能任大事,决断神敏,乃国之梁柱。”郭朝宾为官四十余年,虽身居要职,一生与工程钱粮打交道,却清正廉明,家无浮财。六十三岁时告老还乡,九年后寿终正寝。郭朝宾告老还乡后,不以功高望重自居、自傲,与乡中父老兄弟打成一片,且发挥余热,保持晚节,尽量多做好事、行善事。在其安享晚年的汶上县白石乡郭林村,至今尚有一名为半边井的水井,水质甘美出色,相传即为郭尚书当年看到众乡亲饮水困难,亲自带人开挖的。至今,在汶上还传有当年郭尚书厚待为其选择墓地的双目失明的风水先生,让他与己共享晚年的故事。
郭朝宾去世后,神宗皇帝为彰其德、显其功,御批于家乡汶上城东北三十里处建陵立祠。郭朝宾墓前有享堂三间,石碑、碑楼、石案、香炉及规模庞大的石刻群,整座墓地十分威严宏伟,蔚为壮观。现地面存以石坊为主体的十七件石刻已整修立于墓前。石坊,是一座三楹雕刻的石坊,其支撑的四根石柱上,蹲踞着四个神态不同的石狮子。坊之正中有“敕建”二字,为行书体,周围雕刻凤鸟人物。“敕建”二字下面有小字一行,书曰:“资政大夫工部尚书郭公之茔”。另外,上下各有题记,上款书“钦差行人司行人社华先村”,下款书“万历十四年九月吉日立”。整个石坊上雕有狮子舞球、牡丹、花鸟、人物、祥云等,中雕二龙戏珠,整个石坊气势宏伟,造型优美。坊前的东西两边各有石阙一个,石阙为八棱形,顶部刻一辟邪,仰首蹲踞于圆鼓上。圆鼓下为云板呈浮云状,底座为八角形,全阙通高约6米,阙之正面刻有联语。上联书“水绕山环钟灵秀之气则千年不竭”,下联云“龙蟠虎踞萃形胜之区所万载长安”。字为行书,字体刚劲有力。联语为太子太傅东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于慎行题写。石坊后面分别为石人、石羊、石马、石狮、石兽等分列两侧,石人四件,二文臣二武士,文臣高2.65米,宽0.8米,衣冠整整,长袍曳地;武士高2.6米,宽0.5米,身着盔甲,挽鞭仗剑,威风凛凛;石兽一对,张唇暴齿,凶神恶煞,疑为石虎。郭朝宾墓前这批石刻年代明确,艺术价值高,与十三陵的规模相类似,1986年被公布为济宁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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