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服务三农新“高地”
———市供销社打造优质服务品牌侧记
■本报记者刘培鹤本报通讯员乔娟“土地托管可真是我们的‘大福星\’!”汶上县义桥镇房柳村村民刘来路道出了心声,他常年在外打工,老人身体不好根本种不了地,家里8亩地只好承包出去,每年的土地收益一共就4000元左右。汶上县开始对农民的土地实行托管服务后,刘来路第一时间把土地“托付”了出去。“去年,我们家每亩土地收益达1500元,这比以前往外转包土地的收益高太多了!”刘来路兴奋地说。村民刘来路说的“土地托管”就是市供销合作社近年来培育的新型大田作物托管服务模式,该工作由试点到推广的2年时间内不仅优化了农村生产经营资源,将农民在土地中解放出来,实现“打工种地两不误”,还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成为全国供销社服务“三农”的一面旗帜,打造出了新时期供销社优质服务品牌,构筑起服务三农新“高地”。“土地托管”于2010年3月在汶上开展试点,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市供销社分别在鱼台、曲阜、邹城、梁山召开专题会议,推广汶上的做法,并研究制定了《济宁市供销合作社大田作物服务创新实施规划》。在开展土地托管工作中,市供销社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大田作物服务创新“十二五”规划,建立了省社、总社信息联系制度,并充分发挥供销社资源、网络、渠道、人才等优势,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开展大田作物服务创新工作。同时不断加强技术培训,注重培养一批种养能手、农机作业能手、科技带头人、优秀经纪人等新型农民,将土地托管工作搞得有声有色,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部门领导的肯定。对于这项工作,原省长姜大明、现任省委副书记王军民都做了重要批示,《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作了专题报道。马平昌书记两次视察供销社,并对土地托管工作做出指示,把土地托管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截至目前,济宁市已有9个县市区供销社,60余个基层社和24个社属企业参与土地托管工作。组建粮食种植、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和各种服务队100余个,吸收农户9万余户,直接服务面积23万余亩,每年为农民增收节支5600余万元。
市供销社在大田作物服务上进行大胆创新,推进了济宁市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生产现代化和服务规模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民的生产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实现了效益的最大化。同时,“土地托管”工作的实施也使供销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流通中的主渠道地位得到巩固,并在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和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基础上,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做出了贡献。加快了济宁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促进了农业生产机械化、标准化和规模化,提高了农业现代化水平。与此同时,“农超对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和再生资源经营与管理等重点工作也在争创典型,标志着济宁市供销事业正在冲出品牌“洼地”,在推进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和建设新农村的浪潮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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