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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村民劝架反被捅死

济南日报 2013-05-08 09:37 大字

■本报记者王乾通讯员牛新颖

2012年1月22日12时许,汶上县南旺镇村民李明和赵冬相约一起到饭店吃饭,当两人走到南旺镇寺前铺三村的某饭店附近时,迎面走来几名男子,其中一名男子与李明擦肩而过时撞了李明一下,李明很是恼火,他认为男子是故意的,立刻跑过去找对方理论,看到李明怒气冲冲的质问自己,撞人的男子也很气愤,认为李明在无理取闹,于是就对李明说了几句不好听的话,双方就这样发生了激烈地争吵,吵着吵着李明就从兜里掏出了手机,给自己的亲家吴福打了电话,说自己被人欺负了,让吴福喊人过来帮自己出气。吴福带着儿子吴强和另外两人持标枪、刀子、铁叉等工具赶了过来,双方在街上打了起来。就在这时,附近的一位热心村民跑过来想劝架:“别打了,有话好好说嘛,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这位村民边说边去拉双方的人员,可不想在拉扯的过程中这位村民被吴强用刀捅伤,随后他就倒在地上不省人事,看着倒在血泊中的村民,吴强等人慌了,他们立刻逃之夭夭,劝架的村民经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汶上县公安局民警立刻赶赴了现场,因案发时间是农历的腊月二十九日,当时许多村民都在贴春联、吃水饺,此案的发生给祥和的春节蒙上了阴影。为尽快破案,给受害人家属一个交代,刑警大队全部侦查人员放弃假期,主动投身于案件侦破工作中。案发当天,民警共走访群众100余人、形成笔录50余份,为此案的侦破奠定了基础。由于案发后所有犯罪嫌疑人均潜逃至外地,其家人也躲藏到别处,家中关门闭户,对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工作也进展缓慢。民警顶住压力,反复研究案情,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都是长年在家中居住生活,均无前科,系偶犯、初犯,潜逃外地后,很难适应外地生活。民警决定根据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征的分析,调整工作思路。

民警对犯罪嫌疑人的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大张旗鼓的开展工作。一方面向他们表明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心和信心,让其认清形势;另一方面对他们讲法律、讲政策,做规劝工作。在法律和政策的感召下,有两名嫌疑人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侦查员虽然将抓捕工作的重点放在了规劝投案上,但是并没有完全依赖这一项工作。在开展大张旗鼓的规劝工作的同时,根据犯罪嫌疑人近亲属的情况,还悄悄撒开了一张抓捕的大网,根据掌握的可靠情报,民警在济宁市任城区将另外两名嫌疑人抓获。被抓获的其中一名嫌疑人后悔不已,声称已从亲属那里知道了公安机关的规劝工作,自己也打算投案自首,但为时晚矣。(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记者感言:

只不过是被人不小心碰了一下,并不是什么大事,文中的男子李明却要拧着争这一口气,自己受伤不说,还连累了别人,实在是太不值得。而李明的亲家吴福更是糊涂人,在自己的亲家因为一点小事与别人发生矛盾时,他不仅不去“灭火”,反而“火上浇油”,更可悲的是他把自己的儿子也带了进来,年轻人气盛还情有可原,你这么大岁数咋还这么“旺盛”呢?这下可知道冲动的后果了吧,把孩子的一辈子都葬送了。得饶人处且饶人,退一步海阔天空,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不管你是出于什么原因什么理由,无论你是谁,只要你触犯了法律,必将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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