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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散播“抢孩子”谣言被拘 警方再次提醒:不要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

济南日报 2016-05-06 17:10 大字

■本报记者武旭通讯员王金“王庄今天抢小孩没抢走,把孩子母亲捅伤了”的惊悚内容,再配上一幅女性被刺倒地、鲜血淋漓的图片,实在是夺人眼球。然而,这则近日在微山县家长们“朋友圈”疯传的消息被警方证实为子虚乌有的谣言,始作俑者武某已被依法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5月3日9时许,一则“微山县欢城镇王庄村有一小孩被抢,小孩的母亲被捅伤”的消息在百度微山吧出现,并配发了一张看后容易引起不适的图片:一名女性被刀捅伤躺在地上,鲜血淋淋,以证明事件的真实性。帖子在提醒网民不要带孩子出去瞎转悠的同时,还分别公布了牌号为冀DSXXX5和晋A2XXX6的嫌疑车辆,并信誓旦旦地称“警方已证实此事,正在全市通缉”。之后,这则具有轰动效应的消息又经过数人之手,分别在百度欢城中学吧、微信朋友圈等网络中得以疯狂传播。“歹徒光天化日之下就敢抢孩子,还伤了人,这还得了。”收到这则消息后,一时间人心惶惶,不少家长纷纷向微山警方打来求证电话。

“接到市民反映后,我们立即向欢城派出所进行了核实,证实这完全是一条没有事实依据的谣言。”民警告诉记者,获取这一消息后,警方在不断回复市民电话求证的基础上,立即对这则谣言帖子进行了删除处理。同时,通过“微山公安”公众号在朋友圈、微博里发布了官方辟谣,称此消息完全是胡编乱造,并对这种恶意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的行为给予了谴责。在对消息来源调查的过程中,欢城派出所发现微山县夏镇街道居民武某是始作蛹者,于5月4日下午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讯问中,23岁的武某供述称,自从微信好友“婷姐”发出这个消息后,自己便觉得有责任扩散此事,提醒身边的人加强防范意识,是“正能量”。

对于这种“好心”和“善意”的传谣,办案民警徐警官说:“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复制不实消息,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都属违法行为。市民不要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给他人带来的是恐慌和危害,给自己带来的是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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