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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摩托车身亡驾驶员需负全责

济南日报 2016-04-08 17:29 大字

■本报记者盖鸣霆都说“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驾驶员最忌讳的就是酒后驾驶。不过,总有部分人置道路交通安全法于不顾,同时更置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总是抱着“喝上一点应该没问题”的侥幸心理,最终却把命“喝”没了。近日,微山县一名男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碰到路边的护栏,巨大的惯性将其远远甩出车外,导致其头部严重受伤,不幸当场身亡。

采访中,当晚拨打报警电话的热心市民告诉记者,事故发生那天晚上,她沿省道104回家,行驶过程中突然看到一辆摔在地面上的摩托车,周边却没有驾驶员,此外,摩托车身上还有一定程度的破损。因此,她怀疑该摩托车的驾驶员应该是遭遇了交通意外,随即掏出手机准备报警。结果,就在报警过程中,另一位路人指着不远处的一个黑影说:“快看前面,那里是不是个人?”大家顺着104省道往前走了几步,果真看到一个躺在血泊中动弹不得的男子。突如其来的一幕把大伙吓坏了,都在猜想“究竟这位遇难男子是什么人?是他自己开车不小心还是别人肇事逃逸呢?”

接到报警后,微山交警立即赶到事发现场。经过现场勘察,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单方事故,该驾驶员骑摩托车行驶时刮到护栏上造成车辆失控引发的。“民警在事故现场发现,道路东侧一名中年男子面朝下倒在血泊中,前方十几米远处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倒在地上。经过现场勘察,在距离死者南几十米远的护栏上,有明显的刮擦痕迹和衣物纤维,经过比对是死者的大衣和护栏接触后留下的。”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陈长民告诉记者,勘察过程中民警提取了驾驶员的血液进行酒精含量鉴定,结果显示,驾驶员每100毫升血液里含有207毫克酒精,为严重的醉酒驾驶。因此,在这次事故中,驾驶员因醉酒驾驶未确保安全负全部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莫让类似的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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