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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半年再作案 砸车盗窃进班房

枣庄晚报 2015-04-13 15:19 大字

晚报讯 (特约记者 金亮 通讯员 聂璇)3月19日,在滕州市火车站广场停车场,市民李先生的轿车右后车门玻璃被砸,车内1000余元现金被盗;3月22日,在滕州市火车站广场停车场,市民王先生的轿车左侧后门玻璃被砸,车内200余元现金和一双意尔康皮鞋等物品被盗;3月23日,在滕州市杏坛东区,市民王女士的轿车后挡风玻璃被砸,车内800余元现金被盗……

“砸车大盗”的出现,打破了人们宁静的生活。“由于‘砸车大盗\’经常在火车站周围活动,而我家就在那附近居住,所以每天晚上,只要是听到有车辆的报警器鸣响,我都赶忙出来看看车有没有被砸。”家住幸福小区的刘先生说。

为彻底斩断伸向车内财物的“黑手”,滕州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会同辖区派出所组织精干力量全力查案。经过48个小时的持续排查,一名身高一米七五左右的中年男子进入警方视野。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决定在火车站广场停车场、大同桥两侧、大同路、杏坛路以及府前路区域内蹲点。3月27日零时许,在火车站守候点的民警报告,一名体貌特征和嫌疑人极为相似的中年男子正在一辆黑色轿车周边徘徊。民警暗中进行跟踪,就在男子举起铁锤准备砸车窗时,将其抓获。

民警从该男子身上查获螺丝刀、玻璃刀、手电筒等作案工具。而在随后的讯问中得知,该男子姓宋,微山县欢城镇人。宋某对其在火车站广场、大同桥附近数十次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宋某交代,2011年他因入户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4年9月刑满释放后一直没有正经工作,由于缺少经济来源,宋某干起了盗窃的“老本行”。今年3月,宋某从微山来到滕州,白天在宾馆睡觉,晚上出来砸车作案,最疯狂时一夜竟然连续作案3起。“我一般在凌晨作案,因为那时人比较少,作案前都会在车旁徘徊,选定车内有包的车辆再下手,一般不到一分钟就可以偷一辆车。

目前,宋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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