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山区法院执结一起省高院指定执行案
本报讯(记者 秦钊 通讯员李普金 黄建峰)11月3日,从岚山区人民法院传来消息,近日申请执行人施栋梁给岚山区法院执行法官黄建峰送来一面写有“执法为民,情暖人间”的锦旗,表达了对黄法官公正为民的感谢之情。
据了解,涉案被执行人是济宁市微山县一个未改制事业单位,因历史债务沉重怠于履行,在当地历时5年未执结。经省高院指定,岚山区法院立案受理后,严格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全面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充分利用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并先后六次远赴济宁市微山县、江苏省江阴市开展执行工作。
执行法官艰苦细致的执行工作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任,经过反复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一次性拿到了40多万元执行款,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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