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酒驾查出盗抢车 驾驶人竟在假释期
■本报记者李朕葳通讯员周宏伟王亮
近日,微山交警在执勤中查获一名酒驾男子,不料该男子开的竟然是一部被盗抢车辆,而且在车内还发现违法、违禁物品。
6月14日14时30许,微山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新河北街执勤时,发现在非机动车道上停放一辆车牌为鲁D53273的黑色奥迪车走走停停,形迹比较可疑。当执勤民警靠近该车时,该车突然加速倒车欲逃避检查,这时执勤民警立刻呼叫另一组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围堵,该车驾驶人见无路可逃,只得将车停下。执勤民警随即上前将车辆控制,发现车内一男一女两人,光着上身的男子驾驶车辆,执勤民警要求男子下车接受检查,该男子不予理睬,在车内拔打手机拒不下车,正在僵持之中,该男子突然猛地推开车门,挣脱民警向路旁的田地狂奔逃跑,几名执勤民警迅速冲了上去追赶,一直追到五六百米远的地方,才将跑到力竭的男子控制,闻到其身上有浓重的酒味,随即民警将该男子及黑色奥迪车带回大队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3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该男子无法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
办案民警通过警综平台对其黑色奥迪车登记信息进行了查询,发现该车悬挂的号牌的登记车辆是一奇瑞牌小型轿车,又通过对奥迪车车架号上网查询,发现该车原号牌为鲁DN50**,这辆奥迪车竟然是被盗抢车辆,并在车内座席上发现手铐一副,伸缩警棍一个,后备厢内有其他车辆号牌两副(后经查均是被盗抢车辆的号牌)、各类工具一包、不同车型钥匙十余把、遮挡号牌迷彩布套四个、变造机动车牌号的数字磁片等物品。
民警经进一步询问得知,该车驾驶人赵某,今年23岁,滕州市张汪镇人,上网查询赵某有驾驶证。据赵某交代,黑色奥迪车是他借同村朋友张某的,对于奥迪车的其他情况赵某并不知晓。办案民警通知张某到案接受调查,张某对奥迪车的来源也说不清楚,民警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张某曾因盗窃被判过十四年有期徒刑,现在还未刑满,正在假释期间,办案人员认为张某已涉嫌刑事犯罪。目前,此案已移交刑警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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