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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照上贴“福”,还阻挡交警执法

济南日报 2014-02-12 04:22 大字

本报记者李朕葳通讯员周宏伟王亮

2月8日,微山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的民警在县人民医院附近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现代轿车的车牌照上贴着一个大大的红色“福”字,因该车涉嫌故意遮挡号牌,执勤民警上前想把“福”字揭掉,不料,驾驶人刘某下车后大喊:“看谁敢碰我的车?”接着使出浑身解数百般阻挠交警依法执行公务。最终,这位驾驶人被行政拘留5日,同时还将面临罚款200元、一次记12分的处罚。

当日,执勤民警等刘某愤怒完毕,耐心地说:“过年贴福字可以,但你贴错了地方,你的行为属于故意遮挡车牌,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消除不能让你走,孩子有病我们可以用警车送去看病。”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刘某只是拿出来在执勤民警眼前晃了晃,随即又放进口袋里,民警让其下车配合执法,刘某不但不下车,反而把车窗关了上去。无论执勤民警怎么劝说,该男子就是不下车。僵持中,刘某趁交警不备突然加速,强行向前驶去,并将挡在其车前来不及躲闪的一名民警顶倒在引擎盖上。为了防止发生意外,几名民警果断将车拦停,强制打开车门控制住驾驶人,并立即将其扭送到当地派出所处理。

由于违法驾驶人刘某阻碍交警依法执行公务,夏镇第一派出所对其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行政拘留执行完毕后,其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由交警部门另行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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