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道”竟成了罪恶“元凶”?
■记者李朕葳通讯员满忠谦王力
什么样的仇恨,让人能如此痛下“杀手”,值班民警调取KTV监控录像后发现,手法凶残的“刺青男”,在对两名受害者殴打的同时,还往两名受害者身上砸了10余瓶啤酒。
5月6日21时许,夏镇第一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城区内一KTV内有人打架,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KTV一楼大厅内,散落着大片的玻璃碎片,地上还布满血迹。一名浑身是血的男子,正搀扶着一名头部流血精神恍惚的男子,在现场勘察时,民警在其中一名伤者口中得知,打人者已经逃走。
在走访过程中民警发现,昭阳办事处男子尚某,与监控录像中的“刺青男”体貌特征极为相似,当民警来到尚某的家中走访时,尚某的父亲并未积极配合调查,而是含糊其辞,仿佛在隐瞒什么。
据居民反映,案发后,尚某的家人多次到医院打探受害人的伤情,并透出赔钱私了的意思。5月15日,迫于压力,尚某到微山县公安局夏镇第一派出所投案。据尚某交代,当日和他一起滋事的还有章某、汪某二人,5月20日,汪某到夏镇第一派出所投案自首(后被取保候审)。据尚某、汪某二人供述,5月6日下午,尚某、章某二人在喝下三斤白酒后,又到一KTV内继续喝酒,在KTV内二人遇到了同样醉酒的汪某,三人在一起上楼时,遇到了受害者孙先生、朱先生,因楼梯道过窄,三人不能同时上楼,最终五人发生口角。尚某、汪某、章某三人先将朱先生从楼梯上拽倒在地,接着三人对着朱先生的身上头上踹了十几脚,在将朱先生不能动弹后,尚某又将孙先生打倒在地,还不解气的尚某,拿起整瓶啤酒对着孙先生的头上猛砸八、九下,随后啤酒瓶又挥向了朱先生的头部,后经鉴定朱先生的三根肋骨骨折,上颌骨骨折,上颌骨额突骨骨折,左眼眶内壁骨折,构成轻伤,孙先生头部缝合4处,构成轻微伤。2013年6月6日,微山县人民检察院已对尚某、章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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