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济宁市转办第十六批信访举报件共计4件(其中来信4件)。截至9月20日,已办结3件,阶段性办

济宁日报 2021-09-21 07:35 大字

(第16批2021年9月20日)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1X2SD202109110095济宁泗水利山石材园区内污水直排,灰尘飞扬,有机废气没有治理设施。济宁市大气9月11日,泗水县组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泉林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济宁泗水利山石材园区”为泗水县泉林镇历山石材园区,分东、西两个园区,之间相距2公里。西边园区有1家企业为济宁历山石材有限公司,以红外线切机、方形机等异形加工为主。东边园区为历山石材园,有10家石材加工企业,主要以锯解原石为主。11家企业均办理了营业执照,环评及验收和排污许可证。

2.信访反映泗水县泉林镇历山石材园区问题情况:

①反映“污水直排”问题。以上11家石材加工企业均采用湿式作业,全部配套建设了锯泥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迹象。

②反映“灰尘飞扬”问题。石材园区内加工企业生产车间封闭,切割、磨光等加工工序采用湿法作业,打磨车间均建设“三面一顶”集尘房并设置湿式除尘柜(内含滤芯、水帘)。园区配套建有洗车台、洒水车等设施,企业内部均配备雾炮机、喷淋等除尘设施,企业外部道路周边设置有喷淋系统,现场发现济宁历山石材有限公司2个车间存在积尘清理不及时,厂区道路有少量积尘,车辆经过时有扬尘,现场指出并立即整改。

③反映“有机废气没有治理设施”问题。济宁历山石材有限公司4个车间切割人造大理石,切割过程中有少量有机物挥发。

④9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委托山东修瑞德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2个园区的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部分属实联合调查组对石材加工企业提出整改要求:一是生产中产生的锯泥,全部进行资源化再利用,对清理运送锯泥车辆进行清洗,避免车辆带泥出入厂区道路;二是及时清扫车间内和厂区道路积尘,对厂区实行物业化管理,9月25日前引进物业公司,对厂区内进行保洁,定时洒水、清扫,避免产生扬尘;三是在洗车台及进出口安装视频监控并安排专人值守,对进出车辆做到有效管控;四是生产车间由企业加强管理,每日洒水不少于4次并建立台账制度。已办结无2X2SD202109110066投诉人反映汶上县南站街道办事处未经批准,强占村民耕地(基本农田)修路;南站北村村民吴某余等人在耕地上挖沙卖土,造成耕地永久性破坏,在耕地、承包土地建厂房;南站北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在村民承包土地上建设房产。济宁市生态9月11日,汶上县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站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强占村民耕地修路”道路为《关于2019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济农字〔2019〕40号)实施的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汶上县政府2019年第34次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实施。涉及南站北村四条道路,南站北村组织召开村民委员会征得村代表同意,由南站街道办事处进行招投标及组织项目建设。

2.排查北村村内及附近未发现“村民吴某余等人挖沙卖土”现象。2000年曾有一王姓村民在北村废弃河道内采砂,被原汶上县国土资源局制止,目前废弃河道内已种上树。反映的在“耕地、承包土地”建设的厂房位于北村三组,为汶上县启正农作物种植家庭农场用地,土地性质为林地,属设施农用地,已办理备案手续。

3.反映的“南站北村村委会未经批准在村民承包土地上建设房产”问题,实为北村在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和为贵”社会治理中心,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部分属实汶上县人民政府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站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对土地的监管,防止偷采地砂行为再次发生。已办结无3X2SD2021091100961.高峪镇官庄村社区东北方向1000米处有数10家养鸭场, 粪水遍地横流,经过沟渠流入到河里。

2.高峪镇驻地农一食品厂大蒜味非常大,气味难闻,影响。

济宁市水9月11日,泗水县组织县生态环境局、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高峪镇党委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所举报的多家养鸭场为泗水县利旺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高峪镇南丑村。2018年6月取得营业执照,业务范围为畜禽养殖,有社员5人。2018年8月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年出栏14万只肉鸭,占地面积17580平方米,建设南北走向禽舍10间,料仓6间,埋藏式储粪罐2个,沉淀池3个。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固废,鸭舍安装排气扇通风系统;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储粪罐及沉淀过滤池;鸭粪及废水经无害化处理后全部用于肥田,配套农田300亩。该养殖场未发现粪水遍地横流及排放沟渠现象。存在蓄粪池残存废污未及时清理,部分粪污盖破损问题。

2.关于“高峪镇驻地农一食品厂大蒜味非常大,气味难闻,影响”问题。“高峪镇驻地农一食品厂”为泗水农一食品有限公司高峪分公司,位于高峪镇双创产业园内,2021年4月取得营业执照。主要生产出口酱菜,调制原料汤后挑选辣椒、大蒜进行灌装封装出口,原料为大蒜和辣椒,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异味。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生产车间内有异味,车间外无明显异味。每天产生冲洗地面废水约0.4立方米,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15立方米)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9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委托山东修瑞德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臭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部分属实1.泗水县利旺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问题整改情况:正在清理鸭舍周围粪污,预计9月30日完成整改。

2.泗水农一食品有限公司高峪分公司大蒜异味问题整改情况:正在对剩余腌制大蒜清运外卖,今后不再加工大蒜,采取购买成品蒜方式进行袋装,同时,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同类企业消除异味先进经验,消除异味。

阶段性办结无4X2SD2021091001941998年,有人往村内窑坑倾倒大量垃圾,还包括医疗废物,后被掩埋,认为污染地下水。济宁市土壤9月11日,任城区组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任城区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十里铺街道办事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扈营村村东有106.2亩废弃老窑坑。1996年,原济宁市环卫处与村委会约定将窑坑用于消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直延续到1998年。1999年,扈营村村委对窑坑进行了复垦,窑坑上面覆土厚约1米,交予村民开荒种植。2002年,村委对复垦的窑坑进行招商引资,济宁永安公益事业有限公司中标,在该处建设了银河陵园项目。

2.1996年至1998年,扈营村废弃窑坑中倾倒的全部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没有倾倒医疗垃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山东嘉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2018年、2019年、2021年在姜庄村、扈营村变电站、扈营村、李林村、银河陵园5个点位开展了地下水水质检测,21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三类标准。

属实任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每年两次开展地下水检测,及时掌握地下水质状况。已办结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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