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新能源汽车当代步车 无证驾驶将被处罚

济宁晚报 2018-07-18 10:16 大字

7月13日,济宁高速支队泗水大队民警在日兰高速曲阜南收费站执行勤务时,发现一辆悬挂绿色新能源牌照的小型车辆在收费站内互换驾驶员,民警遂对其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并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驾驶员刘女士因没有取得驾驶证驾驶新能源汽车,看到有交警执勤,赶紧与老公互换驾驶位,企图逃避交警部门处罚。但让人意外的是,当民警对其无证驾驶的行为作出处罚时,刘女士却辩解称自己驾驶的是新能源车辆,不需要驾驶证。民警遂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新能源汽车的管理和普通小型汽车是一样的,驾驶新能源汽车也要去交管部门考取相应的驾驶证,不能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刘女士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本报记者 盖鸣霆 通讯员 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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