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获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奖励
本报泗水讯(通讯员李育石宗尧)日前,省财政厅、住建厅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泗水县获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资金525万元,其中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奖励资金500万元。
3月24日在省住建厅组织召开评审会议,经专家评审,生态新城正式获批山东省第三批绿色生态示范城区。
据了解,自2013年起,山东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创建,济宁太白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等四个城区列入首批示范;2014年又新增威海经济开发区东部滨海新城等8个示范城区,每区奖励资金从2013年10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今年,泗水县生态新城列入第三批山东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奖励资金分批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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