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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的“贴心人”

济南日报 2013-07-15 08:37 大字

考虑到在外打工的当事人请假不方便,他创设了“假日法庭”考虑到法庭各项经费紧张,他主动负责打扫庭里的厕所
■本报记者相启申孙丹青通讯员梁磊乔季秋

“臧庭长真是我们的‘贴心人\’啊!”圣水峪法庭辖区的百姓们都这样称呼臧华。从拿起法槌的那一刻起,泗水县人民法院圣水峪法庭庭长臧华任劳任怨、秉公办案,审结各类案件2800余件,在工作上从未有过丝毫懈怠。考虑到在外打工的当事人请假不方便,来回奔波既耽误时间又要花费路费,他创设了“假日法庭”;考虑到法庭各项经费紧张,他主动负责打扫庭里简陋的厕所,经常修剪草坪和给竹林浇水;“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富多忧”,臧华把这句话作为自己的座右铭,18年来,他没有拿过群众的一针一线,没有接受过当事人送的一分一毫。

民事纠纷无小事“小案”当“大案”办

人民法庭受理的大多数是民事纠纷,看起来是小事,但如果处理不好,就可能引发大事,为此,臧华把每一起“小案子”都当做“大案子”来办。有次他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双方当事人就10岁独生女的抚养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夫妻两人都要求抚养孩子,并分别召集了数十名亲属,手拿铁锹等在法庭门口谩骂。

得知此事的臧华首先联系派出所民警协助法庭控制住局势,并赶到现场安抚当事人情绪。在事态得到控制后,臧华先征求了孩子的意见,并依照孩子的意见与夫妻双方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起民转刑案件得到有效预防。

亲自送达诉讼文书践行多元联动调解

每个案件只要有1%的调解希望,他都会付出100%的努力,耐心做当事人的工作。他经常亲自送达诉讼文书,及时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和不良倾向,为促成当事人调解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保障庭审安全做好铺垫。他积极运行“多元联动便民调解网络”,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形成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联动的新模式。在他的带领下,圣水峪法庭的案件调解撤诉率每年都在70%左右。

在他审理的一起赡养案件中,年近八旬的原告孔某身患重病卧床不起,起诉要求其次子履行赡养义务。臧华查清案情后,与村支书、人民调解员分别做被告及其妻子的工作,引导他们进行换位思考,理解老人的难处和心情。为了促使案件调解结案,臧华决定采取先予执行措施,让被告给付原告1000元医疗费。在法律的威慑和良知的感召下,被告主动把钱送到了原告手中并承诺善待老人,原告自愿撤诉,父子和好如初,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节省经费带头干累活庭内外都是战斗员

在法庭里,臧华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不仅要做好庭内日常的事务管理工作,还要审理大量的案件。法庭人员少,他是审判员又是书记员,开庭审理、送达文书、诉讼保全、整理卷宗,什么都带头干。他还带头干脏活、累活,考虑到法庭各项经费紧张,他主动负责打扫庭里简陋的厕所,经常修剪草坪和给竹林浇水,付出的汗水换来了法庭的满院绿色。现在,圣水峪法庭已是全市有名的“竹林法庭”。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缩短办案周期,加班加点是他一贯的工作作风。有一次,臧华到连云港办理两个案件,凌晨驾车动身出发,当天往返600余公里,回到家后,累得一下子倒在沙发上,站都站不起来。有一年春节前夕他到江西办案,因为赶上春运,火车票很难买到,他就在火车过道里的马扎上坐了十几个小时。有一次,他到广州省徐闻县进行诉讼保全,他和同事租了一辆人力三轮车,在县城跑了一整天查询被告的银行存款,年轻的三轮车司机又累又饿,边抹眼泪边说,“今天真倒霉,接了这么个苦生意,你们这些山东人怎么干公家的事还这么不要命?”近年来,臧华共为泗水县华金集团等企业追回债权1000余万元。

专设“流动法庭”咨询“零距离”

圣水峪法庭管辖圣水峪和泗张两个乡镇大多是山地丘陵,群众诉讼相当不便。臧华转变办案方式,在泗张镇设立“巡回审判点”,每月15日定期派干警值班。同时,专门设立了“流动法庭”,带领干警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巡回办案,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法律咨询服务。

考虑到在外打工的当事人请假不方便,来回奔波既耽误时间又要花费路费,他创设了“假日法庭”,对外出务工人员实行电话预约调解或开庭时间。他通常放弃休息时间,利用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开庭,使当事人在回家探亲的同时参加诉讼,而且尽量一次调解结案,及时拿到法律文书,保证了当事人“打工”、“打官司”两不误,把司法为民做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圣水峪法庭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大山里的流动法庭”。

他承办的一起宅基地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都住在距法庭一百里外的泗张镇。按事先约好的时间,臧华不顾天上滴着雨点,在麦地里找到了正在抢收麦子的双方当事人。看到他们正忙得不可开交,臧华便撸起袖子带领干警们帮两家割起了麦子。麦子割完已是下午1点,又累又饿的臧华顾不上休息吃饭,立即组织双方到争议宅基现场勘验并做起了调解工作。看着汗流浃背的法官苦口婆心地做工作,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了和解协议。

宁可清贫自乐无畏威胁恐吓

臧华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不管面对多大压力,他总是刚正不阿,秉公办案,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原告起诉被告为做生意向其借款两万元未还,并提供了借条作为证据。后来臧华查明被告是在欠下原告赌金后被迫写下借条的事实。但原告为了打赢官司,先是找人说情,被拒绝后又通过打匿名电话、写匿名信进行威胁恐吓,要求判决被告还款。臧华没有被人情所困、被威胁吓倒,毅然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富多忧。”臧华把这句话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臧华的家庭条件并不好,妻子下岗后在一企业打工,孩子正上大学,父母均年老多病。他家里用的彩电是1992年结婚时买的,2011年3月份实在不能修了,才花410元钱买了一台长虹牌彩电,为此,家里人高兴了好几天。18年来,他没有拿过群众的一针一线,没有接受过当事人送的一分一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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