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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到期 村民发愁 两万棵树不让卖又不给补偿

枣庄晚报 2015-04-10 12:00 大字

村民看着满山的石榴树发愁

晚报讯(记者 王龙飞 实习生 宋倩 摄影报道)近日,峄城区榴园镇东白楼村的部分村民拨打本报热线反映,他们与村里的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村里相关负责人在未与承包人协商的情况下,打算直接将承包地收回分给全部村民,这让承包户们感到十分不理解。而且由于承包合同中虽规定承包户有补植的义务,但并没有对补植的数量和归属权作详细说明,所以目前,承包户们纷纷为这些树的归属权而发愁。接到电话后,记者于本月7日赶往现场了解情况。

开垦之艰:“全是自己一点一星地抠、刨出来的”

7日上午10时,记者在赶往东白楼村的途中,路边到处可见已经发芽的石榴树。来到现场后,反映问题的村民向记者说:“附近视线所及范围内的这些石榴树,几乎都是我们这些承包户种的。”记者在现场看到,所种植的石榴树排列得十分整齐,站在半山腰处向下看几乎望不到边。“当时村里号召让村民承包山头时都没人包,后来几乎是硬摊派到我们这些人头上。”其中一位年过古稀的老妇说道。提到当初刚刚把地承包下来开垦的辛苦,老妇十分感慨,她告诉记者,她家承包了大概30亩山地,刚开始时漫山遍野的全是野草和碎石,数十亩山地只有寥廖不到300棵小树,为了补植,他们夫妇二人只能用人力将石头背下山,然后再一点点刨土,很是辛苦。由于长年在地里耕作,她的腰现在已挺不直了,双手也如饱经风霜的老树皮般粗糙。“当时光整理土地就花了相当长的时间,有时为了赶进度,还会花钱雇人来帮忙。”该老妇说道。

收益之难:好不容易有所收益,村里又要将土地收回

曾任该村村书记的刘洪义告诉记者,当时承包山地的村民一共有13户,后因其他原因,现如今还有12户承包户,所包的山地达三百多亩,种植石榴树两万多棵。“别看现如今漫山遍野的石榴树煞是好看,但刚开始时,不光挣不到钱,每年还得往承包地里投入不少的资金。”刘洪义告诉记者。他还说道,承包地近十几年才能够实现盈利。但别看这25亩地,除去肥料,农药等成本,每年的收益最多也就是两三万元,这还不算人工的劳务成本。“对于这些树,除了能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外,其实最多的还是带有我们自己的感情在里面。”刘洪义说道。他还表示,几十年来,12户承包户细心研究石榴树的栽培技术,数十亩的石榴树每年虽不能保证大富大贵的生活,但也已经成了他们这些人赖以生存的基础。而且现如今他们这些人都已进入老龄,在这个节骨眼上村里要把地收回,他们真不知以后的生活来源怎么办。

村民:回收可以,但更希望能有个合理的回收方案

采访中,刘洪义拿出了在1984年8月15日,承包户与当时还叫王庄乡的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承包合同。记者在合同上看到,签订合同时,25亩荒山一共有树木300棵。“目前我的承包地内的石榴树达到了3000棵左右。合同到期了,地收回去是合情合理的,但这多余的树怎么办得给个合理的解释。2014年8月合同到期后,村里并没有工作人员来找承包户协商续约等事宜,我们也以为我们有与村委签订续约合同的优先权。在2007年时,曾经有一户村民与村里签订了续包37年的合同。既然人家能继续承包,为何我们就不能呢?”刘洪义说。

尴尬处境:树不能卖,补偿也不到位

刘洪义告诉记者,目前承包户与村里争论的焦点,就是对于多种植的树到底该如何处理。对于自己亲手种下的石榴树的价值,刘洪义告诉记者,树的价值按照品相、树龄的不同价格也参差不齐。按照如今的市值,他所栽种的这3000棵石榴树价值至少在30万元左右。但问题还不仅仅是这些,由于承包地所在的石榴园风景区内禁止私自对树木进行买卖,所以刘洪义他们连售卖自家的石榴树也成了奢望。“想卖树不行,补偿又不补偿,目前我们这些承包户的处境十分的尴尬。不仅如此,在承包到期后的一段时间,村里还多次到部分承包户家中强行进行分配,在我们的阻拦下,最终没有得逞。”刘洪义说道。

双方都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

这种事情难道只有白楼村才有吗,别的村子又是如何解决的呢?刘洪义说,“别的村都签了协议,经双方同意后,才会收回合同,而不是向他们这样强行收地。对此,村民们也咨询过律师,根据律师的说法,树、房屋等地面附着物都是属于村民们的,村委会要想征地必须取得村民们的同意。承包户们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能够给辛苦忙碌了一辈子的他们一个合理的解释与补偿!

对于村民们所反映之事,记者采访了榴园镇东白楼村的孙书记。孙书记首先表示村委会确实有将承包地分给村民的打算。“合同上并没有规定承包期间需种多少树,也没有规定对多栽的树木进行补偿,合同中只是规定了承包户有补植的义务。想分地是绝大多数村民的意愿,他们就此事也到村委会进行过联名上访。”孙书记无奈地说道。孙书记最后告诉记者,目前,东白楼村委会已经就此事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景区内石榴树的归属权问题,记者采访了冠世榴园风景区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他表示,风景区内的石榴树同土地一样,都属于公有财产。承包户对石榴树只有经营和管理权,并没有所有权。对于此事的进展情况,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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