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淘汰黄标车工作实行排名制
本报济宁讯(通讯员李绪庭高玉涛)近日,市推进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对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实行排名制。据最新统计,3月份,全市共淘汰黄标车3644辆,完成月度淘汰工作任务。县市区综合排名依次为:嘉祥县、任城区、梁山县、微山县、兖州区、邹城市、金乡县、汶上县、曲阜市、鱼台县、济宁高新区、泗水县、太白湖新区。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与各县市区签订淘汰黄标车目标责任书,将今年淘汰43954辆黄标车的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县市区,进一步明确奖惩措施、完成时限和节点。从3月份起,对工作迟滞不前、连续二个月排名后三名或连续二个月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县市区,约谈县市区分管领导;对连续三个月排名后三名或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县市区,约谈县市区主要领导,并进行媒体曝光。对淘汰进度缓慢、工作质量较差的,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挂牌督办,跟踪问效追责。
济宁市还确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率先淘汰黄标车,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全市452辆黄标车5月底前全部淘汰。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黄标车闯禁区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将环保局提供的黄标车信息录入车辆查缉布控系统,发现一辆查处一辆。环保部门将加快“黄改绿”工作的推进力度,疏堵结合,全力推进;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大对道路运输经营黄标车的淘汰力度,通过从严控制核发《道路运输证》,6月底前黄标车全部退出营运市场。国资部门负责督导国有企业黄标车的淘汰工作,4月份起,每月按黄标车现存量15%的进度淘汰,10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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