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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上那些不可理喻的“一幕”:撞人后, 他们“扬长而去”

济南日报 2014-06-13 02:55 大字

点击查看原图点击查看原图点击查看原图点击查看原图■本报记者刘利莎通讯员陈正

隔离带旁摩托车撞倒八旬老人

两分钟后,司机骑车扬长而去

5月31日下午,曲阜市一名81岁的老太太正从有朋路上横穿马路,刚刚走到路对面的隔离带旁,便被从后面驶来的一辆摩托车撞倒在地。事故发生后,摩托车的乘坐人和驾驶员先后站了起来,之后便骑上摩托车扬长而去。而倒在地上的老太太头部和腿部均有受伤,之后被好心人报警后送往医院救治。摩托车没有号牌,民警便从沿线监控和车辆经销商入手,最终找到了肇事驾驶员魏某。

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为寻找这辆肇事摩托车,警方沿街搜集了60多家商户的监控视频,而在一家商户安装的监控视频中,能看到这起交通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5月31日14时44分,曲阜市有朋路上一辆摩托车自西向东行驶,将刚刚穿过马路的一名老太太撞倒,事故发生时摩托车驾驶员和同伴也摔倒在地,不过,两名年轻人站起来之后并没有理会被撞的老人,而是先后坐上摩托车。14时46分,两人骑摩托车离开。

在视频中,民警找到了肇事摩托车的清晰图片,是一辆蓝白相间的踏板摩托车。而在向摩托车经销商咨询时民警了解到,曲阜商家只进过两辆这款摩托车,而其中一辆已经退给厂家,另外一辆虽然卖了出去,但不知道卖给了谁。之后办案民警又拿着摩托车的照片,找到了有朋路东侧的几个乡镇,寻访对这辆摩托车有印象的村民。果然,有村民表示曾经见到过这辆摩托车,但不知道是谁家的。民警便开始在附近逐一排查,终于在一户村民家中看到了这辆摩托车,并找到了当时骑摩托车的魏某。“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摩托车驾驶员魏某承担这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6月6日魏某已经被治安拘留。

104国道轻型货车撞伤骑电动车的老人

没叫救护车、没报警,3分钟后驾车而逃

5月29日,一辆蓝色轻型货车在经过104国道曲阜西外环和陵兖公路交叉口附近时,与一辆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蓝色轻型货车继续向前行驶了约50米后,驾驶员下车将受伤的老人拖到路边,随后又将电动车和散落的东西都放到老人身边,既没有叫救护车,也没有报警,3分钟后又驾驶着自己的货车扬长而去。而59岁的老人吴某因头部受伤,在重症监护室住了4天才转入普通病房……6月12日,警方对肇事车辆驾驶员朱某正式批捕。

记者了解到,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5月29日13时19分,安装在104国道和陵兖公路交叉口处的监控视频,清晰地记录下了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13时19分,朱某驾驶的蓝色轻型货车自东向西行驶在陵兖公路上,而59岁的吴某则骑着电动车在104国道曲阜西外环路上自北向南行驶,事故发生时吴某的电动车撞到了轻型货车的右侧,而头部则撞到了车上装载的木材。事故发生后,轻型货车继续向前行驶,大约在行驶了50米后驾驶员下车,先将受伤的吴某拖到路边,然后又将电动车和散落的东西都放到吴某身边。13时22分,事故发生3分钟后,朱某迅速返回到自己的轻型货车,驾车离去。而在下一个路口,监控视频悄悄记录下了这辆肇事货车的号牌。“当时我就看到他脸上有血,见人和电动车都在马路中间,就把他给拖到路面阴凉地里去了。”6月12日,记者在曲阜市看守所见到了肇事驾驶员朱某,他向记者表示,自己当天是开车从滕州往陵城送货的,当时见老人脸上有血迹,以为老人伤的不重,把老人拖到路边后就开车走了,也没想到自己会犯法。等到曲阜交警打来电话时,自己才知道老人受伤挺严重,进行了开颅手术,并住进了重症监护室。“在交通事故中有人受伤的话,应及时报警、拨打120,并保护好现场,像这种头部受伤的伤者是不能挪动的。”处理此次事故的曲阜交警大队民警向记者介绍,肇事车辆离开后,路人拨打电话报了警,而此时已经耽误了不少抢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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