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二百余棵杨树 逃亡近十载终自首
■记者石晶通讯员盛春坤
从2001年秋季到2002年8月,短短半年多时间里,六人疯狂砍伐树木211棵。败露之后,四人相继落网,孙某和李某闻讯潜逃。这逃亡的日子并不好过,两人最终选择自首,结束近十年的逃亡路。
2001年秋季,因是农闲季节,孙某、李某想着卖几棵树,赚点零花钱。趁夜深人少之机,他们伙同其他四人,驾驶一辆农用三轮车到邻村林地里砍伐了14棵杨树,卖树挣的钱很快被几人挥霍一空。六个人达成协议,隔上一段时间就去盗伐他人林木,不仅在本地盗伐林木,还多次前往周边县市盗伐。每次盗伐十多棵,到2002年8月,六人竟合伙盗伐了211棵杨树,合计71.39立方米。
他人报案,六人的疯狂行径暴露之后,四人相继落网,从犯孙某、李某闻讯潜逃,两人被通缉为网上逃犯。但潜逃的日子并不好过,两人终日惶恐不安,总是担心被抓,过着战战兢兢的日子。由于不敢用身份证,只能在不规范的建筑工地打些零工,包工头不给工资也不敢声张,两人只能相互打气,混一天是一天。当年被抓获的同伙早已出狱,而他们近十年不曾回家探望。迫于生活的压力和心理的煎熬,加之国家从宽处罚的政策,两人终于抛开顾虑,鼓起勇气,于2011年9月一起前往曲阜公安局自首,结束了不堪回首的近十年逃亡路。
案至曲阜市人民法院后,经审理认为,孙某、李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伐他人林木,累计数量71.39立方米,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伐林木罪。开庭审理后判决,孙某犯盗伐林木罪,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四万元;李某犯盗伐林木罪,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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