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济宁晚报 2022-03-30 08:07 大字

3月2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财政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免收济宁市范围内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费的通知》。明确要求市、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受理申请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应告知企业免收转移登记费(不动产登记费含工本费),并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办公场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明显位置,公开此项免收政策。

(本报记者杨柳通讯员郭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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