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第七届理事会四次会议 持续推进济宁市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12月24日,济宁市保险行业协会召开第七届理事会四次会议。第七届理事会会长、专职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共21人参加了会议。济宁银保监分局副调研员苏玉多、协会监事杨杰、闫燕受邀出席会议。会议由协会专职副会长白波林主持。
会议经过充分酝酿讨论,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产生了五项决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第七届理事会2020年工作总结、2021年工作计划;通过了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通过了《关于吸纳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协会会员单位的报告》、会费缴纳办法及修改会费缴纳办法的说明,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济宁银保监分局副调研员苏玉多同志对本届理事会和协会秘书处一年来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认可。苏玉多指出,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济宁保险业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金融支持。市保险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在引领行业快速响应、联防联控新冠疫情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推进行业在规范中发展、重构行业生态付出了不懈努力;在承上启下、发挥五项核心职能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方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结合当前国内社会、经济环境和行业长期发展情况,苏玉多希望本届理事会能保持历史耐心和发展定力,坚定不移,努力推动辖区保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并提出五点意见:
践行“人民至上”,落实责任担当。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发展观,重视业务品质管理、保护消费者利益、回应人民需求呼声,切实承担起治理乱象、净化市场环境的主体治理责任,共同构建保险市场良好秩序。
充分发挥行业引领作用,提升办会水平。各会长单位、理事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带头作用,为行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强化服务意识,聚焦行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研究解决方案。同时,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以党建为引领,严守各项纪律规矩,打造一支讲政治、顾大局、敢担当、业务精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采取行之有效的自律手段,切实强化内外部约束。充分依靠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有序竞合发展;充分运用阈值监测、市场巡查等多种手段,加大对违反自律约定行为的管控力度。
高度重视行业维权和消费者保护。进一步强化维权职能,建立并不断完善消保工作机制;与公安、司法沟通协作,预防和打击保险欺诈犯罪,改善保险司法环境,保护行业利益。
发挥平台沟通协同作用,做好起承转结的关键环节。广泛听取会员心声,及时向监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诉求;加强与有关部门、地市协会的沟通交流,更好地凝聚工作合力;引导行业加强新闻宣传,提高针对性、有效性、协同性,积极传递保险正能量,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通讯员 朱芮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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